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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太好了。
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可以投稿?”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赶紧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好!
我看看。”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即便一看那字,便知道这是不惯书写人的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翁小姐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可以理解的吗。
只不过这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是穿梭机,又是古代的。
果然是长的好看。
心中非常不屑,不过谁让翁美铃是美丽的女性呢?
他说:“想不到翁小姐还是会才女。”
“啊!
是吗?这稿子可以刊载?”
这一回换成翁美铃惊讶了,不过她却没有想太多,她想:看来文学上,自己真的不行。
“这稿子吗?要不翁小姐回去等通知。”
阿才是真的不愿意直接拒绝她,想了一下,打起了推托的主意。
“不不,这稿子不是我写的。
是他写的。”
以为古凡的稿子可以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古凡推了出来。
但是一听说稿子不是翁美铃的,阿才的脸,当场就变了。
可一无所知的翁美铃却依然感谢他道:“谢谢!
谢谢你!”
道着谢,开心地离开了。
“咦?那个小姐好眼熟。”
办公室中忙中偷闲,不少人都看到了翁美铃,只不过在翁美铃还没有变成俏黄蓉前,真的没多少人一眼就可以叫出她的名字来。
“哼!
浪费我的感情。”
而知道稿子不是翁美铃写的,阿才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废纸篓中。
而这时候,翁美铃对古凡说:“要不你先回去,我去帮你打听打听。”
虽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心想:难道我的文学修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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