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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洪晓光不知道此人正是经营新月咖啡馆的李老板,他只当这人脑子有毛病,但是当对方大手笔直接为他置换了一身行头,带他去理发修容,又为他租下恒通路36号作为寓所时,洪晓光就开始有点相信他的话了。
虽然恒通路36号的寓所并不高档,但这已经是洪晓光住过最好的地方,墙壁粉刷干净,屋里亮堂堂,还有架子床和衣柜。
从前下雨时,他原来住的旧屋子甚至会漏水,补也补不好,只能拿个脸盆在床上接着,夜里听着滴答雨声入睡,醒来也许还会发现胳膊多了个伤口,那是夜里被老鼠咬的。
这样噩梦般的回忆,再对比李老板为他置办的这些,就如同地狱到了天堂。
洪晓光嘴上不说,心里已经不愿意再回到过去了。
但接下来,李老板没有急着让他跟杜蕴宁见面。
他开始让洪晓光学习礼仪,读书识字。
洪晓光认得几个字,那是当报童的时候学的,他有些小聪明,脑子反应也快,许多东西一教就能上手,还能举一反三,李老板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
李老板雇了个老师,一个教识字,一个教礼仪,前者主要集中在诗词歌赋,后者则教会他西洋礼仪,如何正确吃西餐,如何优雅对待女性。
李老板告诉他,现在许多上层女性,尤其是上过新学堂的女性,尤其吃这一套。
终于,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李老板告诉洪晓光,他现在已经基本出师了,但还不能马上去找杜蕴宁,自己为他安排了一个实验对象,如果他成功拿下对方,才算真正出师。
“是阿兰?”
听到这里,凌枢已经隐隐猜到了。
洪晓光有气无力点点头:“可以给我一点水么?”
凌枢:“这里哪来的水?”
洪晓光:“隔壁屋子里有些吃的,还有几瓶格瓦斯和白兰地。”
凌枢心说你现在喝酒,不得醉得七荤八素,还能交代事情?
但他二话不说起身走到隔壁。
角落里果然堆着一些包裹,用随身匕首戳开,里面都是一些干粮,旁边还有几瓶酒。
凌枢拿起两瓶返回。
洪晓光早已奄奄一息,但岳定唐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双目紧闭在养神,肩膀上的匕首也还没有拔出来。
凌枢打开一瓶烈酒,往他伤口上倒了些许,岳定唐打了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瞪他。
“消毒。”
凌枢把酒递给他,“自己来?”
岳定唐嘴角抽动两下,许是为了节省力气,什么也没说。
凌枢暗自嘿嘿两声,才把另外一瓶格瓦斯丢给洪晓光。
洪晓光费力咬开瓶子,刚灌了一口,酒瓶就被夺过去。
“赶紧说!”
凌枢用枪点点他,一脸地痞流氓你奈我何的样子。
洪晓光:……
他只好舔舔嘴唇,再度开口。
洪晓光觉得李老板肯定观察杜蕴宁很久了。
他连杜蕴宁身边有个哑巴女佣,乃至那个女佣的出门周期都知道。
阿兰不是每天都出门的,她至多一个月出门一次,有时候甚至是两个月,她没法说话,自卑敏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所以总会去同一家店铺买东西。
但有一回,她在经常去的布铺里,遇到了洪晓光。
她不小心把洪晓光手里拿的东西撞翻在地,对方非但没有不耐烦,反而对她和声细语,知道她不会说话之后,还主动帮她询问老板,最后给阿兰挑选了一些适合绣花的碎步,还让老板打了个折扣。
外头正好下雨,洪晓光将自己的雨伞给她,给她叫了一辆黄包车,把她送到袁家门口,当时袁家人还挺奇怪,怎么向来节俭的阿兰,这次居然舍得雇黄包车了。
有了借伞,自然就有还伞。
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桥段不怕老,只要肯上钩。
阿兰十几二十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洪晓光这样的男人,没有鄙视嘲笑她,对她温柔备至,甚至还是个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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