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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峰喝酒闹事的时候不是没有,但多是同乡的几个混混,每次都是原主出钱帮忙搞定,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乱子。
但这次不同,乡里刚搬来的一户人家,据说是城里的干部退休下来的,也是特别有钱。
这家的小儿子,同样是个不学无术的,正与林海峰混到了一起去。
可两人不知起了什么矛盾,喝酒的时候打起来了,林海峰借着酒劲,将人脑袋砸了个窟窿,躺在医院里不省人事,医生说了有当植物人的潜质,很有可能要睡个几年。
这下麻烦可大了,那户人家如何肯罢休,执意要个说法,更是放言说不赔偿就将林海峰给废了。
林母和林海峰害怕,自然是将这事推给了原主。
可是原主能有什么办法,她的工资早就被以各种理由要走,况且那些家属哪是一点钱可以打发的,至少要几万好吗。
原主是个好强的人,不可能会开口向别人借钱,何况她平日也没有什么朋友。
原主无计可施,可林母却有一个办法。
同乡有个姑娘前两年去县城找工作,后来被人忽悠到夜总会去了,刚开始还不乐意,但后来却混的风生水起,据说一个月就有好几万,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费。
再林母看来,原主那个在外企的工资根本就是没出息,赚的还不如人家在小县城多。
林母这样想着,找到那个同乡的姑娘,求她牵线,随后林海峰就以原主的名义与夜总会的老板签订了合约,让原主在夜总会工作五年,先预支两年的薪水,足足有好几十万。
这下林母高兴了,而原主根本不知情。
林母以自己被债催的气病的理由,将原主从大城市召回。
等原主回了家以后,刚进门就直接被夜总会安排的人打晕,给送走了。
原主醒来自然是竭力反抗,可这又有什么用。
就这样在这个地方,如同行尸走肉般呆了几年,而林家人在这几年间从未与她联系过,只当是没有这个人。
后来夜总会被查封,原主也总算是脱离了,可这时她发现自己患上了艾滋病。
原来的工作早就被林母辞掉,这时候她还能去哪?而且她早就厌弃这副被无数人践踏过的身体。
她这一生早就被毁了!
怀着怨恨不甘,原主找了栋高楼跳了下去。
也有人关注过她的死因,得出的结论无非是失足女身染不治之症后的悔恨。
人人都在骂夜总会的无良以及原主为了钱而不知羞耻。
却不知,这一切都是因为林母与林海峰在作孽。
原主的愿望很简单,无非就是要报复林母与林海峰,让他们也落个不得好死的下场。
或许有人会觉得林海芋太狠,因为那毕竟是她的母亲与哥哥。
可海芋却对原主的愿望十分理解,接收了原主记忆的她深感,虽然表面上是一家人,有着血缘关系,可是林母与林海峰根本没有把原主当成家人来看,不,应该说是根本没有把她当作人看。
在他们心目中,这个女儿和妹妹不过是林海峰的提款机罢了,唯一的用途就是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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