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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第2页)

由于蹲在地上,他的裤腿有些缩上去,露出半截脚踝和印在皮肤下面的杨树刺青。

他们的目光都落在那个刺青上,杨煊上半身俯下去,手臂伸长了,在手指即将触碰到刺青的那一瞬,汤君赫本能地朝后退了一下,手上一抖,绷带掉在地上,顺着地面滚远了,滚到正在进食的十三旁边,将它吓得朝一旁跳过去。

汤君赫站起身,背过身从药箱里拿剪刀时,竭力平定下心神,然后转过身将地上的绷带卷起来拿在手里,又走上前,俯身将杨煊手背上的绷带剪断。

在他重新蹲下来,用医用胶布固定绷带时,杨煊忽然伸出手,动作很轻地拨开他额前的头发。

汤君赫手上的动作微顿,随即继续包扎。

杨煊的拇指指腹带着薄茧,触到汤君赫光洁的额头,用低沉的嗓音道:“它还在。”

汤君赫知道他说的是那块疤。

已经十年了,它还是能看出浅淡的印子。

有那么几年,他生怕它淡下去,连涂面霜都刻意避开它。

他害怕有一天它真的消失了,那他可能也会怀疑杨煊到底有没有存在过,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他根本就没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切都只是自己的臆想。

汤君赫的睫毛颤了颤:“也许是好不了了。”

杨煊将他的头发拨回去,遮住额角那块疤,看着他问:“上次你喝醉了,送你回医院的那个人是谁?”

“一个摇滚歌手,叫麦泽。”

“我是问你和他的关系。”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剪刀剪断胶布的细微咔嚓声,半晌汤君赫才说:“大学室友。”

说完他起身,将茶几上的东西收好,放回药箱里。

“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该去医院给我妈陪床了。”

他自知不能给自己太多的余地和念想,直起身说。

“如果还有别的事情呢?”

杨煊也站起来,注视着他说。

汤君赫避开他的眼神:“那也再说吧。”

他走到门边拉开门,跟在杨煊后面走出去。

汤小年的情况很不好,他在家里睡不踏实,这几夜索性每晚都去夜里陪她。

他害怕她哪天晚上趁他睡着,自己偷偷地走了。

尽管对于汤小年来说,早早地走要比死撑着跟癌症抗争要好受得多,但他还是希望她能活着。

活着就说明一切都还没结束。

几天前汤小年又经历了一次血压骤降的情况,那天汤君赫刚正下一台深夜急诊手术,等到赶到急诊手术室时,郑主任正眉头紧锁地进行抢救工作,站在一旁的一助不停地给他擦汗。

等到抢救结束时,他跟郑主任同时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中午汤小年醒过来,勉强喝进一点粥,问起汤君赫的第一个问题竟是:“当年你跟杨煊去的那个地方,是哪儿来着?”

“斯里兰卡。”

汤君赫愣了一下说。

“哦……”

汤小年若有所思,“挺远的吧。”

“嗯。”

汤君赫说。

“我这辈子,还没出过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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