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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啤酒小食,不亦乐乎,并不担心会发生大事。
孙九霄和谢婉儿与他们根本不认识,是死是活毫不相干,而于劭和邵兵都知道,在这种正规夜场是不可能发生流血事件。
五分钟过去了,于劭显得有些尴尬,招手又叫了一打啤酒后,频频与孙九霄碰杯。
十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人回来,仿佛那些抄着酒瓶的家伙并非是去闹事,而是悄悄的回家了。
“看来,他们是不会回来了,我们走吧。”
于劭说着,就叫来侍者,准备买单。
却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喧嚣尖叫,有几个壮汉穿过人群,猛地将一些东西丢在了孙九霄面前不远处。
孙九霄刚刚看清楚这些蠕动的物体,那些大汉也走到近前,其中一个脸上挂了彩,一边轻轻触碰着乌青部位,龇牙咧嘴的,一边喝道:“谁是这些家伙的老大?出来亮个腕,报个号!”
大汉口中的“这些家伙”
,就是先前抄家伙去报仇的男男女女,男人都被打的头破血流丢在这里,至于那些疑似站街女的风尘女子,不知去了何处,多半是纠纷中见状不妙四散逃去了。
于劭万万想不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面色一难就要站起来,却被邵兵按了回去。
邵兵笑吟吟的抄起桌上的烟盒,却只是为自己点了一支,右手伸入怀中拿出一个红皮小本本,递给前来问罪的大汉。
“哥们儿,这些人虽然我不认识,但都是来参加我朋友生日聚会的,你虽然吃了点亏,但他们也没有好过,这件事我看就这么算了。”
邵兵边说边笑,有点独当一面的意思。
“当兵的就了不起?”
大汉骂骂咧咧的,将那红色小本本打开,只看一眼,面色微变。
一般来说是没有人愿意与军人为难,除了打心眼儿里的尊敬与崇拜,军人,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招惹的一类人。
护短,团结,是军人的两大特征。
不过看这个大汉的样子,还是有点门道,普通军官估计也不会放在眼中,若非是邵兵的中尉头衔被印在证件上,这件事也不会轻松了结。
“哥们儿,既然撞在一起了,这把我自认倒霉,管好这些小瘪三!”
那大汉说罢,报了家门,“兄弟丧彪是混天狼的,交个朋友,以后有机会再来,我们亲近亲近。”
丧彪说罢,抱了抱拳,冲着身后十几个大汉一挥手,众人骂骂咧咧的走开了。
“天狼的?”
孙九霄却来了兴致,叫住了这些人,“且慢!
还有些账没算完呢!”
孙九霄没有去找天狼的麻烦,并非是吃哑巴亏,而是还没顾上。
如今张琛的恩怨暂告一段落,丢进精神病院的几个也都处理干净,孙九霄正准备找上野狗,或是天狼的一把手聊聊天,今夜在这里就先遇到了天狼爪牙,当真是冤家路窄。
“哦?”
丧彪闻声,转过了身,道,“小兄弟,既然是都是朋友,医药费什么的就免了,权当是见红冲细了。”
丧彪本来就长得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又心有不甘,说话时候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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