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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公子归生字子家,公子宋字子公,二人皆郑国贵戚之卿也。
郑灵公夷元年,公子宋与归生相约早起,将入见灵公。
公子宋之食指,忽然翕翕自动。
何谓食指?第一指曰拇指,第三指曰中指,第四指曰无名指,第五指曰小指。
惟第二指,大凡取食必用着他,故曰食指。
公子宋将食指跳动之状,与归生观看。
归生异之。
公子宋曰:“无他。
我每常若跳动,是日必尝异味。
前使晋食石花鱼,后使楚一食天鹅,一食合欢橘,指皆预动,无次不验。
不知今日尝何味耶?”
将入朝门,内侍传命,唤宰夫甚急。
公子宋问之曰:“汝唤宰夫何事?”
内侍曰:“有郑客从汉江来,得一大鼋,重二百余斤,献于主公,主公受而赏之。
今缚于堂下,使我召宰夫割烹,欲以享诸大夫也。”
公子宋曰:“异味在此,吾食指岂虚动耶?”
既入朝,见堂柱缚鼋甚大,二人相视而笑,谒见之际,余笑尚在。
灵公问曰:“聊二人今日何得有喜容?”
公子归生对曰:“宋与臣入朝时,其食指忽动,言‘每常如此,必得异味而尝之。
’今见堂下有巨鼋,度主公烹食,必将波及诸臣,食指有验,所以笑耳!”
灵公戏之曰:“验与不验,权尚在寡人也!”
二人既退,归生谓宋曰:“异味虽有,倘君不召子,如何?”
宋曰:“既享众,能独遗我乎?”
至日晡,内侍果遍召诸大夫。
公子宋欣然而入,见归生笑曰:“吾固知君之不得不召我也。”
已而,诸臣毕集,灵公命布席叙坐,谓曰:“鼋乃水族佳味,寡人不敢独享,愿诸卿共之。”
诸臣合词谢曰:“主公一食不忘,臣等何以为报!”
坐定,宰夫告鼋味已调,乃先献灵公,公尝而美之。
命人赐鼋羹一鼎,象箸一双,自下席派起,至于上席。
恰到第一第二席,止剩得一鼎,宰夫禀道:“羹已尽矣,只有一鼎,请命赐与何人?”
灵公曰:“赐子家。”
宰夫将羹致归生之前。
灵公大笑曰:“寡人命遍赐诸卿,而偏缺子公,是子公数不当食鼋也!
食指何尝验耶?”
原来灵公故意吩咐庖人,缺此一鼎,欲使宋之食指不验,以为笑端。
却不知公子宋已在归生面前说了满话,今日百官俱得赐食,己独不与,羞变成怒,径趋至灵公面前,以指探其鼎,取鼋肉一块啖之,曰:“臣已得尝矣!
食指何尝不验也?”
言毕,直趋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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