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和尚或许还能出城,姑娘你恐怕要留下了。”
小二斜着眼回头去瞧掌柜的,不料掌柜的也在往他这边看,四目相对吓了他一跳。
手中的酒坛子一个不小心摔在了地上,咔嚓一声碎裂开来。
瓷坛的碎片散落在褐色的地砖上,溅起的酒沾湿了灵璧刚刚干透的披风,她猛的起身站了起来,心疼的使了一个清洁咒。
倒不是灵璧大惊小怪,实在是对这披风喜爱。
她从小就上课顶撞先生,乱写或者不交作业。
各大仙门来村落给孩童们测试灵根的时候,灵璧是全村最有希望的。
按理说她的性子应该去长石观的,可灵璧的父亲听说修道先修心,自己的闺女若是去了长石观,那就无法无天了。
漫漫仙途不比凡间有律法束缚,女儿要是像顶撞先生那样顶撞仙长,注定是要完的。
所有的修真门派,只有高岭门,承诺除非做下伤天害理之事,否则绝不伤弟子性命。
闺女还不至于那么浑。
思前想后,灵璧被父亲送到了高岭山门外。
“我不去!”
别看彼年的灵璧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童,但内心却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少女,是决计不能认可一些封建糟粕的。
比如学堂的先生说三从四德,女子读书做什么。
比如父亲说,入了这扇门,你就能得到连皇帝都求而不得的长生。
而父亲却像是铁了心,将高岭门的玄色金边披风给女儿穿上,系上领口的扣子,再将兜帽给她罩在头上。
“那可是长生啊。”
凡人所求,不外长生和富贵罢了。
从回忆中抽回神来,灵璧把披风甩到身后,除了父亲的原因之外,高岭门的披风是真的酷。
“干完了活还不回来?一屋子的客人等着你招呼呢!”
掌柜的面色铁青,担心小二说些什么不该说的话,从帐台里探出了半个身子。
蹲在地上捡拾碎裂瓷片的小二片刻不敢磨蹭,闭口一言不发,加快了手中的速度。
可事与愿违,他肉体凡胎,一块瓷片的尖端朝上,轻易的就在他手上割开了一处伤口。
“嘶……”
小二吸了口气,暗红色的血迹从他的指尖上渗了出来。
灵璧也不是小心眼的人,修仙之人若是心如针尖般大小,迟早走入歧途。
不就是脏了披风,只消一个法咒就够。
于是蹲下身子,手虚晃在空中一抓,再摊开时掌心握着一颗丹药。
“这是我自己炼制的浓缩板蓝根,包治百病。”
说着给店家小二递了过去。
然而药还没有递到小二的手里,灵璧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指尖伤口渗出的血液并非凡人应有的鲜红,反而暗得发黑,甚至还有些粘稠。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