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琅华不禁觉得奇怪。
真的不疼吗?是不是伤到这个程度,反而没有了痛觉。
琅华心里想着,手上就用了力气,一下子就将布条扯了下去,鲜血顿时浸透了赵翎的衣衫,赵翎那匀称的呼吸仿佛微微被打乱了一些。
原来他也不是没有感觉。
琅华将涌出来的血擦干净,才看清楚伤口,箭头已经被胡仲骨挖出来,留下了一个大大的血洞。
阿莫声音有些发颤,“胡先生说,要将伤口里面的布条取出来。”
琅华这才发现血洞里面是一块被鲜血染红的布条,布条竟然被塞在伤口里,琅华不由地觉得脖颈上的汗毛都竖立起来。
大齐所有的郎中里,大约唯有胡仲骨敢这样做。
她还想着要跟胡仲骨学些医术,现在看来,还是要好好考虑考虑再说。
琅华接过阿莫递来的银针,深吸一口气,慢慢将血布挑了起来,血布还带着滚热的温度,仿佛沿着针烫到了他的手指,她一鼓作气将血布扔进瓷盆里,吩咐阿莫,“悄悄地拿去烧了,不要留下痕迹。”
说完她转过头去看赵翎。
赵翎也在瞧着琅华,她那双眼睛清澈透底,黑白分明,没有半点惧怕的意思,若说方才有些手抖,应该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形,稍稍有些紧张。
一个八岁的孩子轻描淡写地做了这些大人都不敢做的事,要么是她经历了太多苦难,练就了如今的沉静,要么真的是受了佛菩萨点化。
如果非要让他信一个,他会选择前者,可是一个养在家中的小姐,能遭受过多少的磨难。
赵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是谁?”
琅华挑了挑眉,“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你到底是什么人?”
说着从阿莫手中接过安静的布条,沾了药粉顺着赵翎的伤口塞进去,“我能救了你,也能将你交给官府。”
赵翎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一丝不苟地给他治伤,同时也在冷静地威胁着他。
“我信。”
赵翎说着闭上了眼睛。
他怎么不信。
她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她让萧邑给将他打扮成一个丫头,趁着王仁智将王家护院都调去顾家庄子上找人的时候,将他塞到了王家庄子的地窖里。
如果她有心将他交给官府,自然就能让官兵在王仁智的庄子上发现他。
和聪明人说话,不用动心机,也不用绕圈子。
赵翎道:“我不是反贼。”
琅华看过去,她能看清楚他的眼睛,哪怕里面半点的波澜都能映入她的眼帘,而他明明堂堂地让她看着。
他的声音清亮,“至少现在还不是。”
“哦,”
琅华道,“不是反贼,却集结了三百多人马,手持武器。”
他吞咽一口,颈窝上汪了一小窝的汗,在闪闪发光,“那是为了生计。”
生计?集结人马?照他这样说,响马和盗贼也可以光明正大了。
“那为什么王仁智要带兵剿灭你?”
赵翎微微一笑抬起眼睛,“王仁智你也见过了,你觉得他抓人一定要有理由吗?”
明知道他的话半遮半掩,却又挑不出什么错漏。
她活了二十几年,可是跟他这个十三四岁的人相比,却仿佛并不占什么优势。
赵翎道:“那些人并非我的人马,大多数是崇明等地的百姓,庆王谋反案之后,王仁智等人在江浙四处拿人,你可知崇明县县丞王奉熙?”
琅华摇了摇头。
赵翎像撒豆子似的,将王奉熙的遭遇说了一遍,庆王谋反案,王奉熙被牵连,多亏了崇明县百姓上下一心藏匿王奉熙夫妇,才让他们逃过一劫,这几年王奉熙夫妇在崇明县生下两儿一女,本来日子越过越平安,却不知是谁又揭开当年的事,向王仁智告发,王仁智带人去捉拿,结果将崇明县百姓一起都打成了庆王余党。
...
...
嗯?我轻轻的哼唧了一声,翻了个身,那软软的东西就贴在了我的背上,肌肤的触感很美好,我有一丝恍惚,跟着腰上传来轻轻的抓挠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的,我感受着一丝迤逦的迷炫,我做梦了!梦里有一个柔软的女孩正如同树藤一样缠绕在我身上,让我忍不住浑身发热,这种感觉很美妙,又有一点熟悉身体越来越热身体的反应也越来越大,我不想醒来,翻了个身趴在了床上,挤压的那份舒爽让我很是惬意光着的后背有一双柔荑般的小手正在慢慢游走,痒痒的,滑滑的※※※大街上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青春年少的回忆永远是最美的!新书张自立和陈皮的故事交集,另一个角度描述不一样的味道!这是我们的青春故事,走过的路一一道来,挨过打,吃过亏,受过伤,有过爱,这就是人生,有点无奈,有点心酸,更多的是回忆和温暖人生就像调味品,苦辣酸甜,什么味道全由自己搁...
为治父病,第一次进城便被骗入娱乐城,我成了一名特殊的职业者。那里有正青春的女总裁,也有风韵尚存的美妇人,更有古怪需求的中年女。直到那个美丽的女人和我签下一纸协约,我才发现自己已被卷入了一场不为人知的秘事风波沉沦的夜,或因欲望而堕落,或从沉沦中涅槃重生!...
...
别人重生就是开局各种功法,各种机缘,强势横推过去…为啥我开局就是被虐杀?还以为得到天道不死印记会吊炸天,没想到是个坑…死一两次就罢了,还一直死,还做了猪,做了兵器,植物,石头…坑爹啊…但…白惨后来发现,他居然能听懂兽语,能跟兵器沟通诞生器灵…能跟灵药对话…知晓灵石表达的意思…于是,他牛逼大了…关键是他发现无论多强的对手,都杀不死他…不是要杀我么?来,朝我头打,快来打死我…这是一本幽默风趣,被人锤,又锤不死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