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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我还是恭敬的叫着“小侯爷”
。
礼尚往来,人家都主动抛出橄榄枝了,难道我还要继续炸毛不成?
所以这几日,我和叶朝之的关系不知不觉中缓和了下来,不再是整天大眼瞪小眼,唯恐少瞪一眼。
有时候遇见聊两句,感觉也还不错。
他似乎还算对我弹琴有点兴趣,时常上来听听,虽然我弹的多数走调走了十万八千里,他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损人不带脏字,反倒会耐心的指导,纠正我的不足之处。
只是琴乃为知音而奏,叶朝之能从我那古怪的琴音中听出心事和情绪来,是不是该说,他也应该算是我的知音?
我心里犹豫,指下自然也显得粘黏不爽快,琴声顿时一滞。
也许是听了出来,叶朝之开口道,“每日听小侯爷抚琴,却不是高山流水,潇湘水云,曲调朝之并未听过,不知小侯爷能否告知出处?”
……难道要我告诉他,这是不知多少年后的流行曲,和高雅艺术一点都不靠谱的东西?
我只好搪塞,“只是顺手弹的而已,不成曲调。”
“那倒未必。”
叶朝之走近我,道。
“之前听小侯爷所奏,时而有肃杀之意,时而又有铿锵之声,抑或温婉如诗,虽调不同,但曲意有,何不完成呢?”
叶朝之这人说话有一个毛病,就是文绉绉的,亏得我和他斗嘴这几日,居然也算是习惯了他的咬文嚼字,不至于半天都明白不过来,当下听清楚了他话里的意思,原来是想让我把那些曲子弹完。
化流行曲为琴曲,听起来似乎不错,可惜我没这个本事,于是老实的摇摇头,“天资愚笨,实在不能了。”
“小侯爷怎么妄自菲薄?”
叶朝之一笑,“若是不弃,朝之愿意代劳。”
我抬头看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是认真的。
于是起身让他,叶朝之在绿绮后坐下,双手放在琴弦上,轻轻一拨,俨然就是刚才我顺手弹的《杀破狼》的调子。
想不到我只弹过一次,他就全都记住了!
而且一扫我之前的粘黏滞泻,弹得流畅如水,却又不变其中的铿锵肃杀之意,竟全得原曲精髓。
叶朝之,本朝第一才子!
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一曲抚毕,叶朝之抬头看向我,脸色有点奇怪,我这才发现,我竟然在不知不觉间,随着他的琴声,将那《杀破狼》的歌词轻声哼了出来。
“小侯爷唱的词,有点奇怪,不像是诗赋一类,浅白明了,朝之从未听过。”
他道。
我心中有点好笑。
你怎么可能听过?
“确实不是诗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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