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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半月时间,由于没有得力文官辅佐,赵信被繁杂的政务困扰,头疼不已,好在瞿远时不时的带回丰厚的战利品,这才让赵信郁闷的心情稍稍缓解。
可巨利不长久,由于血鹰营四处出击打劫匪徒,其余匪徒坐立不安,为求自保,他们竟然齐齐联合对付赵信。
赤峰城的情况,赵信很清楚,新军尚未练成,主动进攻肯定不行,只能进行防守,如果匪徒不来攻打赤峰城,那么他也不敢贸然大举去攻打对方,毕竟,四周还有大量蒙古鞑子虎视在侧。
据探子来报,匪徒首领许睿不仅武艺高超,且颇为头脑,知道攘外必先安内,近期一直致力于收拢、吞并其余匪徒势力,然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势力,这样的话,许睿短期内肯定不会来找赵信的麻烦。
“哼哼,他不来,那我就去找他好了!”
赵信眼中闪过一丝精芒,被动挨打可不是他的风格,既然知道了许睿的打算,赵信就会主动出击,引导局势发展。
......
“站……站住,打……打劫,速速将值钱的物事交出来!”
赤峰口附近,某个山道旁,此时,一个满脸胡须,大刀扛肩,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家伙正指着前面一个商队,恶狠狠地说道。
“这位寨主,我们这是小本生意,没有什么油水,献给寨主一些买路费,放我们过去吧,我上有老,下有小,全靠着走这一趟草原赚点钱!”
这个商队的领队眼见对方有几百骑兵,顿时起不了丝毫反抗念头。
“既然知道这附近山匪多,还敢走这条路,你不是找死吗?”
这个大胡子扛着刀,扬着下巴,冷冷地问道。
“唉,寨主有所不知啊,这都是生活所迫,敢往草原行商的,要么是真正有实力的强大商队,要么就是我们这种凑集几个人搏命一次的冒险,如果成功了,就赚一些钱,回去可以颐养天年,如果赚不了,就会把小命搭在这里!”
这个领队点头哈腰地说道。
他心里也暗叹倒霉,怎么自己走的路这么偏僻,竟然还遇上了这么一路强悍的匪徒,如果是一般的两三百人的匪徒,他也敢放手一搏,纵然是死了一些人,丰厚的利润也足够他滋润的活到老,但谁想到竟然是数百马匪。
大胡子哦了一声,笑言道:“看来往草原那边卖东西利润果然是很大啊,我倒是可以考虑不做马匪了,也去贩卖点东西!”
“寨主英明!”
这个领队立刻拍马屁。
“英明个屁,打劫这日子多好啊,不用长途跋涉,不用风吹雨淋,不用担心被谁抢,只需要去抢劫就行了,所谓买不如卖,卖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劫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行当,哼哼,今天碰到我,是你们的运气,交上钱走人,要是遇到其他人马,肯定要了你们的小命!”
大胡子接过这个领队孝敬的买路费,掂了掂之后,放人走了。
这个领队立刻千恩万谢,带着人准备离开,大胡子又顺手从这商队的马车上拿下来一些不错的日用品。
领队连忙帮着一起拿,弯着腰陪着礼,他知道,既然这个寨主没有杀人,只是拿些东西,那是最幸运的了,如果要是对方什么也不要你的,那就是摆明了要把你们全部干掉,全吃掉。
等到这个商队走了之后,大胡子的眼中,迸射出一道精芒,嘀咕道:“他妈的,打劫了这么长时间,也该差不多了,老子倒是要看看那个许睿到底是什么家伙!”
这个大胡子,自然就是化装了的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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