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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写就写到了第二天凌晨,望着窗外渐渐变浅的暗蓝色天空,她打了个哈欠,放下笔,滚去睡觉了。
这一觉就睡到了中午,她刚醒来就派人去喊姜芳到府里来。
又和沈长胤吃了个午饭。
中午有新鲜的菱角吃,黑褐色的小个菱角,刚上市的,煮好了之后又用冷水冰了一下,摆在雪白的碟子里。
谢煜拿起一个棱角,用双指按住两个棱角尖,用力一按,壳应声破裂,露出白白嫩嫩的菱角肉来。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能够欣赏这种不酸不甜不咸不辣的食物的品味,浅浅吃了两个就不再吃了,埋头和多刺的鲥鱼斗争。
面前逐渐积攒了一小堆晶莹的鱼刺,她将去好刺的鱼肉和小半碗米饭拌到一起,淋上两勺酱烧的汤汁,大口大口满足的吃完,满口回香的摸了摸肚子。
沈长胤碗里的米饭几乎没有动过,也没吃别的菜,专心致志的在剥菱角,但一旁的菱角壳只有可怜的几个。
菱角壳太硬了,沈长胤剥起来极为费劲,素白的手上青筋都快爆起,也没能突破菱角壳的防御。
又一次失败,她呼出一口气,拿起一旁的碗,预备用碗底当成锤子开砸。
一只白白嫩嫩、被剥好壳的菱角被扔到了她碗里。
一抬头,谢煜已经在剥下一个菱角了。
直到盘子里空了大半,沈长胤不停的摆手,示意自己已经吃饱了,谢煜这才停下,去屋里的水盆处净了手。
姜芳也在此时应邀道来了,一进门就笑道:“怎么你们也在吃菱角?我中午也吃的这个。”
“毕竟是时鲜。”
谢煜随口应了一句,用毛巾擦干净手,“走吧。”
又对沈长胤点点头:“我们有事情要办。”
沈长胤问:“和那个秘密仪式有关吗?”
她也没指望得到回答,说完话就喝了一口茶。
谢煜笑笑,和姜芳走到门槛处,忽然回过头来:“你真的不想知道我们去哪儿吗?想知道我去做什么了?”
沈长胤放下茶碗,悠闲自得:“答应过你,我不好奇的。”
谢煜点点头:“这样最好。”
转身和姜芳一起出了王府。
坐上马车,吩咐了一句去往京城最繁荣的第七坊,她转头和姜芳说了自己打算求婚的计划。
姜芳完全不能理解,“但你们俩已经成婚了。”
谢煜:“那不一样,我们俩订婚是因为她强取豪夺,成婚是利益联姻,那不一样。”
姜芳不懂哪里不一样了,有许多流芳百世的恩爱恋人当初也是两方家长给定下的婚约,不也举案齐眉了一辈子吗?
但既然谢煜坚持,作为朋友和下属,她当然也要支持。
“那你今天要做什么?”
“挑戒指。”
谢煜说:“我要给她挑个戒指作为婚约的象征。”
姜芳立刻嫌弃到:“是不是有点太抠门了?哪怕京城里的小商贩,订婚的时候都要送对方家里一整套头面的。”
谢煜完全是现代人的思维,才选了戒指作为象征,却忘记了古代的东方人并没有订婚送戒指的习俗。
但她还是坚持。
是她向沈长胤求婚,她的心意最重要。
两人到了京城里最大的珍宝坊,下车一看,眼前人头攒动,店里被挤的满满的,无数人都在看首饰。
以谢煜之战斗力,她挤了两次都被人群重新挤出了店门。
终于,她急眼了,转头对姜芳沉重地说:“我要违反我的原则了。”
姜芳还在不明所以,她大声嚷嚷起来:“老板呢!
我要见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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