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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殒骨血书(第1页)

太怪异、太奇特、太让人心疼!

小屁孩觉得,他的心也碎了,追随宝骨离去,再也不能复原。

他咬牙,倒吸冷气。

那不仅是一块荒骨,还是一件宝具,是奇异的通玄的灵宝,天地间都难寻。

却就这么破损了,而且是毫无缘故。

他抓狂了,这一瞬,他觉得浑身都不爽,心肝脾胃肾都疼,而且疼得厉害,简直能要命。

“我的荒骨,我的宝具,我的灵宝。”

小屁孩不走了,他捧着宝骨,想死的心都有。

小陈风把紫虎的宝体丢下,而后一屁股坐地上,苦着小脸,跟被抛弃的孩子似得。

那叫一个可怜,让不相干的人看了都心酸,能落泪。

过一会,陈风跳起来,似是想起什么,他瞪着大眼睛,直勾勾看着荒骨。

他不信,一块古兽留下的荟萃历经多年都不损,却一落他手中就裂缝密布,彻底坏掉。

“肯定有妖异!”

小屁孩下了结论,对这“犯人”

仔细审查。

一块三寸长短的骨,太小了,有什么变化,根本无所遁形。

小屁孩随便一瞧,就看到了那一个古字,通体幽蓝,旋转而变幻,有莽荒气息,大气而磅礴。

“灵文!”

小屁孩大惊,震撼到不行。

太惊讶了,居然能在一块骨上看到一枚玄奥灵文,这是造化,凭空飞来的气运,简直比天降宝骨还要神奇。

那枚灵文并非是一个古字,它记录无数变化,很是玄妙,究其变化,它是一种术,是一族根本的灵术。

接下来,小屁孩忘乎所以。

他感觉天与阳都灿烂,泥土也很芬芳,古树在向他招手,空气变得清新,甚至是一块大石,都变得可爱。

他很振奋,心里藏了一只小鹿,扑扑直跳。

“殒骨血书,我也要有自己的灵术了吗?”

他很开心,激动地小脸都红了,不能遏制。

这是当然的,万族鼎盛的时代,群雄并起,每一种灵术都显得珍贵,强绝灵术对任一族群来说,都是最大裨益。

它至关重要,足以影响族群兴衰,甚至,能主宰大时代的沉浮。

殒骨血书就是习得灵术的一种方法。

前人以自身孕养一块骨,打上传承术烙印,纵然其身死,灵术也不会消泯,只要后人以精血涂抹,就能再现传承。

这种方法,当世并不多见,因为它有瑕疵,只能确保灵术传承,并不能保证夺得灵术者是谁。

故此,很少有人会留下这种殒骨,等待真正后人来寻。

小屁孩也不气恼了,虽然荒骨破损,等若失去一件灵宝,但较之得到一种灵术来说,显然是更为划算。

那等损失,就算不得什么。

他放下一切事,直接盘膝坐下,看着手中骨,努力记下这古文的变幻,要将其刻在脑海,打下最深烙印,再不遗忘。

荒骨上的裂纹更多了,密密麻麻,很多地方都洼陷,犹如老树皮被风干,然后一点一点朽落。

陈风知道,这是殒骨承载血书后的枯朽,耗费本来内敛的神能,不停的燃烧,演化术的变幻,做最后的释放。

一旦这块荒骨彻底碎裂,成为枯朽,那承载其上的古字就会消泯,再也无法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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