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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马要多少钱?”
贩子拿马鞭指着一批高头大马道:“这是水仙城的大马,五十个银币。”
曼达用斗鸡眼看了一下,这匹马价值四十三个银币,走了这么远的路,适当加价也是应该的。
“那两匹是我自己养大的农马,一匹只要十六个银币,那头是奔狼人养大的矮种马,别看个子小,力气大得很,吃的不多,还不挑食,要二十一个银币。”
这是个还算诚实的商人,加价都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他没有介绍最后那匹马,那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病马,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好几块,还生了好几块黏腻着血肉的皮癣。
曼达盯着这匹瘦马看了一小会,两个金币出现在了眼前。
“这匹马要多少钱?”
“这匹马……”
贩子吸了口鼻涕,他在寻找合适的措辞,“这匹马也是好马,它可能,生了一点病,但绝对是好马……”
“就问你多少钱?”
“呃,这可怎么说呢,孩子,这种事情你能做主吗?我可不想被你的家人误会,你只是个孩子,我不想骗你……这的确是好马,就是生了点病,如果你肯买下那匹大马,这匹马我就送给你了。”
“我不要大马,只要这一匹。”
贩子不想欺骗曼达,可难得有个机会能把这匹马出手,思忖再三,他开出了价钱:“三个银币,它归你了,你可以把它做成咸肉,酒馆都卖咸肉不是吗,这匹马至少有两百磅的好肉。”
“成交!”
曼达没再还价,掏出三个银币塞到了贩子手上,他还有些担心会遭到赫尔墨斯的制裁。
赫尔墨斯貌似很忙,这次并没有难为曼达,贩子临走前嘱咐了一句:“别养太久,我不知道这家伙还能活多久……”
曼达把瘦马牵进了牲口棚,把一捆草料放进了食槽,背诵起了中学熟悉的课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把这匹马养好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今天只做成了这一桩生意,到了黄昏,睡了一整天的沃姆从床上爬了起来,吃了两口面包,又想去仓库里酿酒。
酿酒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甚至比吃书还要享受,可惜今夜他没机会享受了。
“我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纳尔斯侯爵要和蒙奇克侯爵开战,你要尽快把消息报告给伯爵。”
沃姆看了看仓库的大门,又看了看曼达:“我允许你替我去山谷传递消息。”
“你允许又有什么用?只能由你来传递消息,这是伯爵的命令,没有得到伯爵的允许,我不能踏入山谷一步,否则他会把我的头拧下来!”
这是伯爵对曼达做出的防范,他坚信沃姆不会叛变,而曼达就算叛变了,也没有机会把敌人引进山谷。
“你以为我不想拧下你的头么?”
沃姆露出了两颗螯牙,曼达后退一步道:“别冲动,爸爸。”
沃姆披上了长衫,在仓库的大门上留下了一片虫丝:“别走进这里一步,如果让我发现虫丝断了,我会把你撕成碎片。”
他耸起双肩,露出了翅膀,一跃飞上了天空。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曼达悄悄进了沃姆的卧室,从床底下找到了那块祭台上的桌布。
按照桌布上的蜡痕,曼达在自己的房间里复原了赫尔墨斯的祭台,他掏出二十个银币,洒上了水银、蛇牙草、沙蝶丝和土曼根。
一阵浓烟飞起,房间里蒙上了一层寒霜,曼达做出了斗鸡眼,看到一个男子的身影在浓烟中慢慢浮现。
长脸,上宽下窄,额头上有两个肿包,下巴上有一抹山羊胡。
曼达眨眨眼睛道:“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男人笑道:“我们做过生意,你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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