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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日,陆天风在逍遥王府过得可谓是天上人间的日子。
他不仅学会了用剑,身边还有叶菲菲这位美人相伴,有时候,他觉得若是就这样过一生也挺不错。
对于喜欢的女人,他是卯足了劲的去追去宠,每天为她采摘鲜花,再用现代的插花方法将她屋里的花瓶插上漂亮的鲜花。
除此之外,他还为她下厨,做一些这个时代没有的甜品和食物。
叶菲菲既不拒绝他为她所做的一切,却也没有对他有任何回应。
当你用尽一切办法讨好一个女人,如果这个女人对你不反感也没有表现得很开心的样子,平平淡淡,不冷不热,那大概任谁都会有些泄气吧。
今天晨练结束,又是一身汗湿的陆天风回到屋里痛痛快快冲了个凉。
这几天收集了一些花瓣晒干,利用最原始的办法制作出香膏,里面还加了珍贵的牛奶。
黎照国遥远的西北方有个部落生产牛奶,荆阳城的牛奶很少,他好不容易买到的。
自己先用了以后感觉皮肤嫩滑了不少,还有一股馨香经久不散很好闻,他兴冲冲地包起来拿去送给叶菲菲。
今天一大早给她做了早餐,这会儿又来送香膏,他也觉得自己来得太频繁了。
可是,他就想时时刻刻看见她,想一直和她待在一起。
还未踏入院中就看见贞子端着个盘子在那里吃东西,陆天风微笑摇摇头,这丫头居然就坐在台阶上,还真是个率真的性子。
当他看见贞子拿着一只水晶蒸饺时,脸上的笑容僵硬住了,那是他为叶菲菲做得早餐,还特意包成了爱心的形状。
费尽心思为心爱的人做得食物,如今却入了旁人的口,世间没有什么比这更讽刺的事情了。
原来叶菲菲根本不喜欢自己,原来她这么讨厌自己,甚至连自己做得食物也不屑食用,原来,自己于她而言就是个笑话,一个痴心妄想的傻瓜。
转身狼狈往回走,失魂落魄地他踏着凌乱地脚步,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手中的香膏早已不知遗落在了什么地方。
自尊、情感、所有的幻想都成了永远也无法企及的痴心妄想。
陆天风找了一家小酒馆自斟自饮,直到醉得大脑已经不受自己控制,他才感觉心里好受了些。
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人找得到陆天风。
其实,除了花花四处奔走寻找他,其他人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
第二天一大早陆天风就回到了逍遥王府,花花差点没认出他来。
自从认识他以来,他都是风度翩翩仪容整洁,然而此刻的他一副秃废的模样整个人还邋里邋遢的,身上一股刺鼻的酒味。
花花捂着口鼻拍了拍他说道:“喂老大,你这是怎么了,赶紧去把自己洗干净了,小心到时候你的菲菲看见嫌弃你。”
“以后别跟我提什么菲菲…”
陆天风突然情绪失控,一挥手就推翻了花花,好在她眼疾手快扶住了墙壁,不然就直接摔在了地上。
花花气得踹了他一脚吼道:“你发的什么疯啊?消失了一天一夜,你知道我找了多少地方,找了多久,你******倒好躲起来喝酒还搞得这副鬼样子回来,回来也就算了居然还发疯。
我告诉你……唉,我还没说完,你去哪儿呢?”
陆天风不耐烦花花的聒噪,转身离开,任凭她在身后怎么嚎也懒得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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