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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的小巷,他干掉那个想要杀死他的酒客后,顺手摸了对方的乾坤袋,这个女人丝毫未有心动。
至于‘凤求凰’酒肆内的财帛,除去动了那勺小米桡酒,她甚至没有多看一眼。
这绝对不是视钱财如粪土的清高,而是有钱到了一定程度后的不屑。
那么问题来了。
这样一个很神秘又很可能有钱的女人,打扮成乞丐又是图什么呢?
就这样怀着心中的疑惑走着,时而御风时而漫步,从夕阳走到了深夜,穿过山林与溪河。
玄一已经离开了离原城近三百里,直到确认身后的蓑衣女子真的没有离开的打算,才停了下来,寻了一处湖泊旁,生起了篝火。
篝火不仅可以用来照明,还能用来烤些野物,比如鱼或者兔子。
……
……
时光如戏,乌飞兔走。
原本用来形容时间的词语,却足以用来形容玄一此时的心情。
人生快的荒唐又茫然。
距离遇见这名蓑衣女子伊始,已经过去了三年,他游遍了北疆百余个城,那名蓑衣女子竟是跟了他百余个城。
除了最开始认识的那天,她极少会与他说话,静的像是旁观者,更多时候则会隐去身形,不至于让气氛看起来太奇怪,或者说让她自己不至于看起来像什么奇怪的女子。
但玄一知道对方一定跟在他不远处,否则每次他在湖溪旁烧烤,对方也不会过来抢些酒与鱼兔。
好在的是,玄一确定了两件事。
对方大抵真的对他没什么威胁,甚至不想他随便死去。
至少这三年他行所行之事时,斩除那些邪祟偶遇生命危险,对方竟还会出手保住他的性命,偶尔还会丢些伤药给他。
第二件确定的事情,则显得微妙许多。
——这位蓑衣女子应该是个狐狸精。
玄一这样判断,当然不是在心中羞辱对方的意思,而是字面意思上的确认。
确认的理由也不像是戏本子里常见的那样暧昧,像是书生见到了湖中沐浴的狐仙子,亦或者对方某日换衣时,无意中撇见了对方洁白无瑕的尾巴……
若是发生这样的事,玄一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活到今天,何况以对方的境界,这是绝无可能发生的情况。
这个发现,很单纯的是因为烧烤。
每每赶路时,停至溪湖旁,玄一总爱捉些野味烤来吃,撒上些随身携带的胡椒与碎盐,就上两口甜酒,不仅果腹,更是别有一番滋味。
他捉过兔子,捉过鱼,甚至捕过老虎与野熊,偶尔还会拿山狼与飞雀打打牙祭……
一路上,他吃过许多野味,唯独没有吃过狐狸。
不是运气太差,从未遇见过,只是每每遇见,想要出手捕猎,总是会感到周身泛起莫名寒意,那是很淡的杀意与警告意味。
这种感觉来自谁,不言而喻。
一次是巧合,两次三次呢?
直到某天闲的无聊,玄一鼓起了些许勇气,怀揣着试探的意味捉了一只兔子,一如往常架起了篝火。
处理好的兔子被铁剑穿着,架在炙热的火焰表层,正在烈焰与胡椒吱呀的微小爆鸣声中冒出美味的油脂,酥脆的表皮与香味更是飘满了整座山林。
“如果这香味能引来只狐狸就好了,总比这兔子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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