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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随着全旭把一百袋米和面运过来,灾民的情绪稳定了下来,按照吩咐,各司其职。
砍柴的继续砍柴,挖土的挖土,做家具的做家具,一切都是有条不紊。
三娘似乎有领导人的天赋,十几个妇女加上孩子,足足小三十号人,被她支应得团团转。
她似乎发现全旭有洁癖的习惯。
天地良心,全旭是真没有洁癖,只是他实在不习惯那种虱子满头爬,满身污垢,连皮肤都看不出来颜色的脏。
三娘让这些妇女进入大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露天的空地上,支起简易的灶台,无论是炒锅、不锈钢蒸锅、或者水壶,包括一只不锈钢桶,都被拿来烧雪水。
众妇女七手脚,在靠近篱笆院墙与柴堆的位置,搭建了一个小棚子,面积不大,也就十向个平方的样子,这个棚子以树桩当作围墙,严严实实。
那些女人和孩子,分批进去洗澡,洗完澡的女人和孩子,都换装了崭新的劳保服,穿着劳保棉鞋,再外面披着军绿色的大衣,带着火车头棉帽,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八十年代。
然后,全旭就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西屋被三娘改造成独立的厨房,辛方氏和她的女儿丫丫,则端着做好的早饭,送到了主屋的客厅里,摆放在那只茶几上。
全旭望着面前的四样小菜,分别是红烧鸡块、素炒冬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火腿,一碗粘稠的米粥。
全旭有些奇怪,炒鸡蛋这道菜在中国已经有了将近一千多年的历史,而且三娘也见过他如何做,辛方氏会做并不奇怪,可关键是这道红烧鸡块,金黄色的鸡块冒出诱人的香味,各种配菜烹煮成在一锅之中,看起来却丝毫不显杂乱,浓浓的金红色鸡汤包裹着鸡块,让全旭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看着三娘在外面忙碌着,全旭朝着一旁的丫丫道:“去把三娘叫来!”
此时的丫丫居然穿着一件劳保服,不过,明显是被手工改成合身的款式,非常便利,她朝着全旭微微一福,慢慢退到屋外。
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三娘的声音:“相公,您先吃饭,我吃过了!”
全旭无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吃到嘴里,鲜美的鸡汤当先在嘴里化开,浓而不腻,鲜味和香味不知被什么香料提升到了极致,轻轻咬开鸡肉,肉质鲜嫩爽口,细细嚼过之后咽下,唇齿留香。
“我去,不错啊!”
全旭也不是没有见识,五星级大酒店他也去过,西餐厅或者说什么法国菜,对于他而言,并不算陌生。
然而问题是,这道红烧鸡块,虽然是后世寻常可见的一道菜,却做得非常有水平,简直不可思议。
全旭这一顿早餐吃得非常惬意,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厚味实足的冬瓜,米粥熬制得恰到好处,他的胃口大开,一口气吃光了满满大碗米粥,那道红烧鸡块也被干掉了一半。
“太享受了!”
全旭刚刚放下筷子,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打着饱嗝。
丫丫悄悄走进来,朝着全旭施礼:“老爷,要不要撤下去?”
“好的!”
丫丫非常熟练的收起碗筷,将剩饭剩菜端走,不一会儿,又端过来一杯热茶。
全旭小抿一口茶,如果茶叶不是他从后世八块钱一包买过来的,估计味道会更好。
全旭发现丫丫就站在全旭身后,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样子。
全旭起身走到门口,丫丫也跟着过去。
这样让全旭有点不习惯:“那个啥,丫丫,你没别的事吗?”
丫丫的眼睛慢慢的红了,仿佛快了哭出来了:“老爷嫌弃丫丫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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