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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是值得追思的。
他的诗文有动人心魄的艺术魅力,他的人品也是清明高尚的。
朱自清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散文大家之一。
20世纪20年代,朱自清散文便被誉为“白话美文的模范”
。
是的,朱自清是极少数能熟练驾驭新文学语言,作品语言和结构均趋于完美的作家之一。
他继承了中国经典美文传统,又发展了这一传统。
朱自清于散文美学范畴,提出了“意在表现自己”
的命题,并在其散文创作中执着地表现人生的态度和自觉的审美追求,是对现代散文美学的一大贡献。
朱自清(1898—1948),江苏扬州人。
早年在家乡就读,1916年进入北京大学预科。
为提前投考本科,改原名朱自华为朱自清,字佩弦。
次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1919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加入北大新潮社。
后又加入邓中夏主持的平民教育讲演团,到通县等地讲演,热情宣传新思潮。
是年年底开始在《新潮》《时事新报·学灯》《晨报副刊》等报刊上发表短诗,如《睡罢,小小的人》《怅惘》《光明》《小草》等。
1920年提前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先后到杭州、上海、温州等地中学任教。
他在上海中国公学中学部任教时,加入文学研究会,并与叶绍钧、刘延陵编辑出版中国现代第一个新诗刊物《诗》。
他的《送韩伯画往俄国》,是一篇向往光明的诗作,把“红云”
比喻苏俄,赞美追求光明的友人“提着真心”
,“向红云跑去”
。
《光明》则表现了诗人积极进取、正视现实的精神,“你要光明,你自己去造”
。
当时,诗人并不知道怎么“去造”
光明,因此《匆匆》等诗,不免流露出怅惘之情。
1922年,朱自清浸透着寂寞空虚情感的长诗《毁灭》诞生。
此诗收敛起幻想,鞭策自己继续追寻光明。
两百多行的篇幅,由低抑到轻扬的律调,曲折顿挫地抒写自己的心境:
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
不再低头看白水,
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
我要一步步踏在泥土上,
打上深深的脚印!
1924年写的《赠A。
S.》等诗篇,表现了诗人反封建反帝的激情。
而《血歌》是诗人在五卅惨案发生后,以“火山的崩裂”
的愤激声讨帝国主义暴行的诗篇。
散文《执政府大屠杀记》是诗人为亲历“三一八”
斗争而写的揭露控诉军阀暴行的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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