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扰民了你们知道吗,再这么下去我就投诉你了啊。”
楼上突然传来一个女高音,成功的压住了路天的声音。
得,都扰民了,看来真的得管管了。
“来来来。”
路爵冲他招了招手,领着人上了天台。
天台上,夜风飒飒,格外凉爽。
路爵眯起眼睛指了指夜空中那一轮模糊的月亮说:“这儿视野好吧,看清楚了啊,使劲儿叫。
叫过瘾了咱就回家。”
可路天突然又不叫了,凝视着空中,抿着薄薄的嘴唇,侧脸笼罩着一层月光,神情显得沉默而又坚定。
“不想叫?”
路爵衔着烟,烟头的火星一闪,他背靠着天台上的栏杆,“那咱们聊聊吧。”
路爵很久没跟人正儿八经的聊过天了,平常人他也不太信任,江恒吧平时又挺忙,不好意思老是找他。
所以有些东西路爵就一直憋在心里,从来没跟谁说过。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悬挂“项链”
,那是一个古铜色的子弹壳,弹头已经被磨得发亮,表面光滑得反光,刻着两个英文字母:“LF”
。
这个“项链”
从路爵记得起来的时间就一直陪伴着自己,虽然路爵不知道它对于自己有什么意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项链上承载着他的过往。
“小天,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咱们俩是一类人。”
路爵声音沉沉,“我不记得过去,你也是,我们俩都挺无牵无挂的。”
他紧紧攥着项链,叹了一口气:“其实有时候不记得也挺好,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是怎么到这个小破地方来的,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路爵不是没问过江恒,可是江恒打死就是不说。
前半生仿佛成了一个谜,路爵混沌的活着,有点茫然。
“有时候,我也挺想回家去看看的。”
路爵吐了一口烟,“我只在梦里见过它长什么样儿。”
梦里的景象特别模糊,只有一片猩红,像是血液的颜色,似乎在暗暗预示着杀戮。
“小天,你想回家吗。”
路爵微微侧过头看了眼路天,他镇定的扬起头看着夜空,眼睛漆黑如水。
路爵也抬头看了一眼夜空,疲惫的笑笑:“你原来是想家了啊。”
路天终于点了点头,他每晚对着月亮嗥叫其实都是对着家的方向。
路爵有些动容,掸了掸烟灰,指向西方的夜空说:“看见那颗星星了吗?”
路天目光闪烁,眼睛里映出灿烂的星光。
“它是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恒星,它的名字叫做天狼。”
路爵说,“无论你在哪里,它都会指引着你向前,你身体里流淌的是狼族的血液,你是最勇敢的少年。
每当你抬起头的时候,我与它同在你身边。”
说完路爵想伸手摸摸他的头,但又怕他不适应,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
路天眼眶红了红,把头低到他的面前,拿起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
路爵翘起嘴角,像是把光揉碎了放在眼睛里,温柔的笑容能让星星都沉溺,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下路天柔软的黑发。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