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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各种过路客。
这个地方,典型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买酒就可能几天没酒喝。
进山的猎人们灌一两袋酒再出发已经成为惯例。
不过定居的农夫们有的会自己酿造一些麦酒之类的淡酒。
好不好喝能不能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这个时代喝酒是刚需。
西方人跟中国人不同,一直没有形成喝开水的习惯。
而是形成喝酒避免疾病和瘟疫的习俗。
大航海时代,水手们搬上船的食用水,绝大部分是淡酒。
即使是开水,也放不了几天就臭了。
而酒没有这样的问题。
现代酒精饮料,只要有10%以上,就可以不用标注保质期。
汤姆来酒馆,就是来确定这些“销售人员”
是否知道一些东西。
“少爷,你是说喝了科罗拉多酒,可以百病不生?”
“额,让顾客掺水喝也行?”
“涂抹身上可以驱赶蚊虫?”
“身上痒也可以抹一抹?欸,我先试试。”
“上帝啊,谁会把酒弄脚上?什么?能去除鞋子和脚的臭味?”
“向顾客宣传?”
“倒一杯,点着?稍等…”
大胡子忽然冒一句,“点着了喝?这个没试过!”
漂亮女招待:“要不你试试看?”
一阵鸡飞狗跳后。
大胡子的大胡子没了。
还好没烧光,漂亮女招待还找来剪刀,憋着笑给他修了修。
就在大家乐不可吱,大胡子脸色发黑的时候,就听见外面忽然“砰”
的一声枪响。
有人大声惨叫。
大胡子立刻,不,小胡子立刻拔出手枪,冲向门口。
只见路对面旅馆门口,有人倒在地上,正在嚎叫挣扎咒骂。
一个头戴灰色毡帽的人正从他身上摘钱袋。
路上有人大喊,“他在杀人抢劫。”
抢劫犯直起腰,一只脚踏才上马镫,就不敢动了。
只见陆续十多个人举枪围了过来。
连酒保和女招待都在其中。
嗯,现在唯一没掏出枪冲过去的也就是酒馆里的汤姆和小胡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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