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胡不归意外看了王敢一眼,没想到这人对小李飞刀认识如此深刻。
“可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你敢赌一赌吗?”
“反正我对付李寻欢,也只敢偷袭他,与他贴身短打。”
“而且据我所知..”
胡不归指了指王敢手中的图画本,神色意味深长。
“你这家伙也没少得罪李寻欢。”
王敢叹了口气,
“其实我与李兄一见如故、相交莫逆,世人总误会我们的关系。”
胡不归一脸不信的模样,也没回应王敢,而是径直转身。
“罢了,反正我消息已经传到了,怎么办就是你们的事儿了,王敢,可别过两日让我听见你被小李飞刀干掉的消息啊!”
他为人随心所欲,毫无章法。
他觉得应该还龙啸云人情,就算是小李飞刀,也敢撩一撩虎须。
第章你甚至都不愿叫我一声王兄
他觉得李寻欢是个值得活下去的人物,便奔袭数日,就为了传递一则消息给王敢。
也算是江湖上的奇人了!
等胡不归远去,孙小红神色凝重起来,
“这么说,他们已经操控住了李寻欢了!”
“王敢,我们去找爷爷吧,若是说谁能对付小李飞刀,也只有他了。”
王敢平静摇头,
上官金虹都接不住小李飞刀,一个年老体衰的天机老人,更没法接住了。
而且天机老人一旦出手,消息走漏,肯定瞒不过上官金虹,到时候将这个家伙引过来,才是真的大麻烦。
“来不及了,这些家伙已经布好了局。”
“现在只能见招拆招了。”
王敢看向了街道尽头,
孙小红神色凝重,因为来人比胡不归更危险。
李寻欢清瘦的身形从另一边缓缓走来,一如他之前一般,
眼睛深邃而明亮,充满智慧,又带着一些厌倦,充满了对于万事万物的同情。
只是经历了这么多,李寻欢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些,看着王敢的眼神也带着一丝幽怨。
他总感觉,如果没有王敢,他的命运会全然不同。
至少...不会这么丢人!
“....好久不见。”
李寻欢动了动嘴唇,吐出四个字来。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