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半个时辰过去,絮儿轻轻唤醒馥笙,扶着她下了马车。
所到之地山明水秀,当初开国皇帝选了一块风水宝地却是用来狩猎,这座山郁郁葱葱,风景十之好,据说有很多野兽供每年这个时候皇上以及王公贵族狩猎。
黎湛见到一身轻纱曼裙的馥笙款款走来,眼神柔和,冲她招了招手,“笙儿,快来看看这里的景致。”
馥笙在众人好奇艳羡甚至嫉妒的眼神下带着好奇和笑意走到黎湛身边,面上虽是一副惊奇之色,心里却是很淡定,这狩猎园从她懂事起就每年来一次,已经很熟门熟路了。
等人员到齐了,周轶便安排所有人就地安营。
黎湛自然而然地让馥笙住到自己的帐篷里,用过午饭便带着她去溪边看风景。
“见过皇上、宛妃娘娘。”
两人看了会正要回去,却听得身后女子温柔低转的声音。
回过头便见一身妇人打扮的陈柔和一俊俏的青衫男子相携而来。
馥笙知道男子定是李明脩无疑,只是礼貌性地颔首,男子见了她先是不可避免地惊艳了下,然后就收回视线,含笑看着陈柔。
夫妻二人如胶似漆,陈柔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晕,看来成亲后她过得很好,红光满面的,一看就知李明脩对她很好。
陈柔双眼亮晶晶地盯着馥笙看,对这个帮过她的宛妃印象还不错,她也见过先皇后,但是那时候她的身子太弱,很少出门走动,而皇后娘娘又是那么高贵让人不敢接近,因此并没什么交情。
但是眼前这个娘娘,性子随和,对人温温和和的,很难不让她心生好感。
“郡主和三公子好雅兴。”
馥笙并没有被她盯得不自然,大大方方地笑了笑。
黎湛不多话,许是他的气场太大,几人说了几句寒暄话就分道扬镳。
下午狩猎大赛正式开始,比赛规定在三炷香的时辰内进入山里捕获的猎物多者获胜。
当然为了公平起见,大型珍异类另算。
赢的人赏赐
馥笙换上一身清爽的骑装,头发扎起,一个漂亮的马尾垂在脑后,额头的碎发用发链固定挽上,露出光滑饱满的额头。
顿时惊艳了整个赛场上的人。
人间好颜色,真真是什么衣装都能驾驭。
一旁的周轶见了皱了下眉,很不满馥笙被人觊觎。
不一会儿众人的吸气声再次响起,馥笙回头望去,只见清晖公主与她打扮的无多大差别地走来,手中握着长弓,端的是英姿飒爽,凤目微挑,眉宇间都多了骨英气。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站在了馥笙身旁,两个绝色美人并列,当真是养眼的奇观,宛妃清丽无双柔弱惹人怜惜,清晖公主英姿无敌飒爽让人眼前一亮。
馥笙并不介意,只是有些好奇纳兰清对自己似乎很感兴趣,就像此刻她眼中的笑意带着兴趣,让人不得不正视。
黎湛回过头,视线从两人身上拉回,薄唇亲启,“开始吧。”
玲珑山上五菱宏光,杭城街头红薯飘香。白天卖红薯,晚上开黑车,王逸立志做一个有事业有追求的江湖浪子,但是这操蛋的社会却容不下他这伟大的思想,本想自力更生的有志青年,被女神威胁领了本本,然后成为了一名光...
生前遇人不淑,一路走到黑,导致父母因为她惨死,姐姐妹妹因为她的牵连,活的人不如狗。生命再来一次,她只为让家人过上幸福生活,有钱花,健健康康。没成想却救了一只腹黑的狐狸,吃得她连渣都不剩。她创业,他投资。她做什么,他在背后默默的保驾护航。...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都市之至尊战王简介主角楚天林慕青一代战王,无敌世间,权倾天下,正在浴血沙场时,却意外得知,家族惨遭灭顶之灾凡是我的敌人,就算是下了十八层地狱,都不得安宁!...
某日,京城首富之子王瞳离家出走,引起全国上下一片哗然。京城首富王惊云一气之下在媒体面前放话我给你三天时间,要是还不回来,就冻结你的全部银行卡账户!几个月后…王惊云看着秘书问道那小子有没有回来?秘书老板,少爷不仅没有回来,好像还比以前更有钱了!ps作者公众号mbxn8888...
我楚风云,万道皆杀!拳可断木,裂石,摧碑,平丘,毁山,碎渊,撕空,震乾,灭苍。剑可开山,断江,倒海,摧城,升龙,摘星,降妖,伐魔,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