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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回 洪秀全力挽狂澜 太平军重振威风(第1页)

治国务须用忠贤,

不听碎语与闲言。

良言苦口利于行,

转败为胜挽狂澜。

骆秉章把石达开骗进大营,诱而擒之。

并宣布道:“大清皇帝有旨,发逆罪恶悻天,先行逮捕,听候发落。

钦此。”

一八六三年六月十四日,骆秉章命人把石达开、石定忠、黄再忠、曾仕和、韦普成五人,押送到成都。

当晚,他调动大军五万,以接管为名,闯进安顺场,把六千多名翼军缴了械。

然后,展开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六千余人,都惨遭杀害。

骆秉章为了毁灭罪证,又下令把尸体抛进大渡河。

一八六三年六月二十四日,骆秉章在总督衙门接到两宫太后和同治皇帝的圣旨:“着该督将石逆就地凌迟,毋用解京。”

骆秉章谢思,连夜做好了准备。

六月二十五日凌晨,骆秉章穿戴整齐,升坐大堂。

寅时初刻,石达开等五个人,满身囚服,披枷挂锁,被带到大堂。

骆秉章逐个核对了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又逐个验明了正身。

接着,手捧判决词,宣布道:“查罪犯石达开,现年三十三岁,广西贵县人,客家地主出身。

石逆于道光三十年七月,率家族三千余人到金田团营,参加洪逆之拜上帝会,任伪左军主将,诈称天父第七子。

次年,又晋封伪翼王五千岁。

石逆倡乱多年,流窜于大江南北。

曾多次杀官夺府,扰乱民心,穷凶极恶,罪恶滔天。

较黄巢、李闯有过而无不及,该逆也供认不讳。

不重处则人神共愤,社稷难安。

按大清律第一款,叛逆罪之规定,将石逆验明正身,绑赴刑场,凌迟处死。”

骆秉章念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接着念道:“查黄再忠、韦普成、曾仕和三犯,皆发匪之巨魁。

罪恶昭著,死有余辜。

均验明正身,与石逆同时凌迟处死。

又查石定忠,现年五岁,乃无知幼童,按理不应以法从事。

然该孩乃石逆之子,贼骨逆胎,绝非善良之辈。

为斩草除根,也定凌迟罪,与其父同时受刑。”

骆秉章刚念完,黄再忠就跳了起来,破口骂道:“狗官!

你们真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请问,五岁的孩子犯了什么法,也要凌迟处死?还有比你们再毒辣、再残忍的吗?”

骆秉章冲下边一打手势,众番役往上闯来,把五个人按倒在地,打掉枷锁,用绳子捆紧,然后,一声令下,将石达开等押赴刑场。

午时三刻,刽子手举起了尖刀……

从石达开离开天京远征的那天起,到他死在成都为止,一共是六个年头。

可叹石达开举世的英雄,一生的英名,竟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再说天京的情况。

一八五七年六月,石达开负气离京后,给太平天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威胁,洪秀全懊悔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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