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以前总以为有很多很多时间,和她一起高考,一起读大学,一起毕业……总以为他可以永远待在她身边,守着她长大,和她一起面对他们人生共同的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恋爱,第一次……谁知道后来突然发生意外。
曾少年小说
他知道父母在安排他出国的事宜,想最后抓住机会向顾忆笙告白,却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地心碎,心随着海草一齐沉入海底。
在英国的日子其实很压抑,一开始总是住院,看不到东西,充斥耳膜的是陌生的英语。
在黑暗的世界中沉默成了常态。
他一遍一遍在黑暗中回放那个滂沱的大雨夜,顾忆笙伤人的话语。
温热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入枕巾。
可是无论顾忆笙怎么伤害他,除了被伤害的当下,后来他总是想,她是有苦衷的吧,她是喜欢他的吧。
明明是她先向他告白,喝醉酒的人怎么还会骗人呢?
半年后林朗的眼睛恢复视力,他吵着闹着要回国,结果定居英国多年的爷爷突发脑溢血。
在孙辈里,爷爷最疼的小孩就是林朗。
他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移民,天天送他上学放学,陪他做作业,周末的时候带他去钓鱼、爬山,知道他最喜欢吃榛子,常常没事在家砸一把出来,笑眯眯地塞到他的掌心。
林朗在英国的医院枯坐了两天两夜,第三天,爷爷终于转出了重症监护病房,度过了危险期,可是半边身体不能动了,语言能力也退化得很厉害。
他准备回国继续上学的那天,爷爷拉着他的手,一遍一遍地说:“不要走。
小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眼角的泪水蜿蜒成一道小小的溪流。
林朗大三那年,爷爷去世了。
一年后他大学毕业。
无意中在校友的网站上看到顾忆笙的ID时,那张他曾以为已经淡忘的脸孔又在他脑海中鲜活起来。
不顾一切地选择回国,不顾一切地想要知道,那个暴雨夜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那么五年前她不爱他,五年后,他能不能让她爱上他?
他并不知她来了A市,只是A市是当今国内时尚的前沿,最适合他事业的发展。
他想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再借助媒体的力量,她迟早会看到他的成绩。
林朗并不喜欢抛头露面,会答应接受O2拍摄封面的邀请也是出于这项考虑,却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竟会在拍摄封面的时候再遇顾忆笙。
很多矛盾和疑问,在摄影棚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全部尘埃落定。
林朗听到自己清晰的心跳声,和五年前一样健康有力,望着她的时候,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心里便会奇异地涌起一波一波的暖意,像潮湿的海水,会一点一点地将心浸润。
她好像永远活在旧时光里,仍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模样,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美好的月牙形,可她身上分明又有他不熟悉的新痕迹,和同事关系融洽,被上司批评了还是会显得很无措,可是不再像以前被老师骂时窜红了脸,好像随时会爆掉一样,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不再是学生时含胸驼背的样子……
有时候想想真觉得奇妙,他竟然会因为一场乌龙的告白而丢掉了自己的心,而这一丢,竟然横跨了他整段青春。
顾忆笙是林朗整段青春岁月里唯一喜欢过的女生,因为她醉酒后糊里糊涂的告白,竟让他瞎了眼一般,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的好。
弱水三千,他只独取她这一瓢饮。
可是她却始终都不是他的。
林朗下意识地捏紧拳头,手里的玻璃杯砰的一声碎裂开来。
幸好包厢里很吵,那小小的声音顷刻就被赵飞鹏的大嗓门给淹没了。
赵飞鹏正带头起哄,要顾忆笙和黎睿喝交杯酒,大有撮合他们之意。
黎睿替顾忆笙挡了不少酒,喝得微醺,脸上一片绯红,端着酒杯不安地站在一旁,嘴里念叨着:“不好吧。
不要这样。”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