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道路两盘的银杏叶泛黄,枝桠旺盛,秋天的南城,是带着黄色膜片的。
也有设计师开的服装店,设计特立独行而又前卫;咖啡馆的香味醇厚,隔着半条街就能闻到香气;花店外摆的花都快挡了半条人行道,但那香味令人无法说出拒绝;隔壁不远处就是酒吧,日头正盛的正午门可罗雀,等到了夜晚又开始酣畅淋漓的狂欢。
后来苏花朝也拒绝不了那夜晚的音乐。
像是着了魔一般,手里的摄影机还处于工作状态,但她脚步未停,直直的进了酒吧。
却没想到,她脚刚迈进去,第一眼看到的人,竟是宣志译。
几天没见,花蝴蝶依然不改本色,头发染成奶奶灰色,配上他那张痞帅的脸,竟是格外的好搭。
但他虚搂着一人,另一只手拨开人群,光怪陆离的灯光下,苏花朝看清了他怀里那人的脸。
——宋舒怀。
苏花朝不做停留,边关着相机,边紧随其后。
振聋发聩的音乐色近在耳畔,镭射灯光亮四射,霓虹灯光闪烁。
苏花朝拨开人群,脚步紧凑的小跑上去。
穿过舞池,宋舒怀和宣志译在一间包厢外停下脚步,二人推门而入。
门打开的瞬间,屋内漆黑一片,液晶屏上mv播放,只余那微弱的光。
隔着一条过道,舞池上人头攒动,男女扭动腰肢,肆意舞动。
包厢内的歌声悄悄,灯光都不打一盏,像是静谧漆黑的深夜。
越是深不可测,苏花朝越想步入探寻。
最主要的是,她想知道,霍绥,到底在不在那里。
在原地思忖半晌,她最终,抬腿走过去。
直到今天,她才不得不承认,哪怕明知道霍绥对宋舒怀没有什么感情,但宋舒怀的存在,始终是苏花朝心上的一根刺。
她信霍绥始终坚定立场,但她不信世上除了霍绥以外的任何一人。
没有一丝犹豫,她伸手推开门。
像是一场奔赴战场的勇士一般,她为寻爱人,不顾一切。
屋内的人大多数不认识苏花朝,以为她是醉酒找错包厢的人。
这里的人大多爱玩,手段多了去了,嘴贫了几句:“哟——长得挺不错的,找错地方了吧?没事儿,爷带你过去。”
边说,手就搭在了苏花朝的腰上来了,借着屋内阴暗环境,他借机了掐了掐她的腰身,调笑意味颇重的在她耳边吹气,
“真软啊——”
苏花朝笑盈盈的看着他,不说话。
室内,突然一声玻璃落地声音,“砰——”
地一下,玻璃碴子溅了一地,周围的女生穿着包臀短裙,惊恐的尖叫声骤起。
始作俑者却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满脸愠色,“松手。”
背景音乐缓缓响起,苏花朝却清晰的捕捉到霍绥的声音,醇厚、沙哑,有磁性。
他最近感冒了,说话的声音带了些沙哑意味,“我再说一遍,松手。”
包厢内所有人的目光都顺着霍绥的视线,汇聚到搂着苏花朝那人的身上。
霍绥冷冷的笑:“真当我是好惹的吗?我的人,也是你们可以碰的?”
——嗤,真是纵欲过度的样子啊。
苏花朝低头,两只手将头发束起,一手拿着,另一只手翻找着首饰盒拿根皮筋。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