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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隽在这个方向上投入的骑兵集中了南宋最为精锐的三支骑兵,一共是十三万,如此大规模地运用骑兵,是南宋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其规模超过了汉武大帝进行的漠北决战,堪称大手笔。
当时,汉武帝投入的是十万骑兵,五十万步兵,十四万匹官马,加上私马一共是三十万匹马匹。
运用骑兵作战是蒙古人的传统强项,旭烈兀一点不也惊慌,一声令下,近十万色目骑兵迎了上去。
按照旭烈兀的设想,他的军队是能征善战的精锐之师,和南宋的骑兵对上了,必然是一场血战。
要是他能在这场血战中占了上风的话,他突围的可能就有八九成了。
他的想法没错,要是李隽投入如此之多的骑兵而输掉的话,可以肯定一点,就没有足够的实力来阻止旭烈兀突围。
事实往往是无情的,旭烈兀的想法太单方面了,他只是立足于他那个时代来设想,他根本就不知道李隽来自现代社会,这次投入了一支不为他所知的火枪兵。
两军一对上,只听宋军阵里传出密集的砰砰之声,旭烈兀的骑兵好象堆好的稻草给人推倒似的,成片成片地倒在地上,人喊、马嘶、惨叫、悲鸣响成一片。
如此剧变,旭烈兀就是想破脑袋也是想不清楚,他做梦也想不到他倚为长城的骑兵竟然落得如此下场,饶是他历来镇定自若,具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可贵品质,也是忍不住惊奇不已,张大了嘴巴,吃惊地看着这一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火枪兵,玄甲骑兵,解晋和欧军行的骑兵,阵势好象一个三角形,而三角形的顶点就是火枪兵。
火枪兵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撕开一道口子,也就是把铁板一块的色目军团割裂,其余的事情他们不用做,自有三支骑兵去做。
火枪兵指挥官代远军谨记李隽交给他的任务,指挥火枪兵向纵深突击。
在他们密集的火力打击之下,色目骑兵根本就不堪一击,如入无人之境,迅速向前推进。
解晋他们很好地予配合,指挥军队紧紧跟进,把口子撕得更大。
这就好比一个楔子,无情地楔入了色目军团,这道口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不多一会儿就把旭烈兀投入的骑兵给击了个对穿。
按照宋军惯用的战术,在进攻之前先进行炮火准备,再投入军队进攻。
等炮火达到预期效果,要费去很多时间,而现在的效果并不比炮火准备差,时间也用得少,廖胜功,杜大用他们对他火枪的威力虽有所了解,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之大,很是吃惊地道:“火枪真是个好东西!
威力如此之大!
可比火炮方便得多了!
要是朝廷的军队全部装备火枪的话,这仗根本就不用打了!”
他们的感叹之词立即得到清风子的赞同,道:“是啊,这是贫道这辈子见过威力最大、最为方便的利器了。
火炮的威力虽然比火枪大,但是太过笨重,运输太难,唯有这火枪可杀人可射马,还很方便。
不要说全军装备这样的利器,就是十万人,再少点五万人,那也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看你们这副感叹样,要是知道现代社会还有自动步枪、冲锋枪、机关枪、高射机枪这些武器,哪一种的威力都比我们使用的火枪大得多,和现代社会的枪支比起来,我们的火枪只能算粗制滥造了。
我们的火枪要是遇到现代社会的重装备,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你们要是知道这些,会不会把下巴掉下来?”
李隽听了他们的话,在心里觉得很好笑,强忍着笑,道:“这都是黄永善的功劳,他实现了连发,要不然火枪还不能投入实战,顶多象火铳一样,用来防身救命而已。”
火枪能够投入使用,固然有黄永善的功劳,但李隽才是始作俑者,当此成功在望之际,李隽一点也不居功,而是说成是黄永善的功劳,这胸怀非常博大,清风子叹道:“皇上虚怀若谷,贫道佩服!”
李隽笑道:“道长什么时候学得这么世故?老说好听的。
传令下去,其他的军队马上投入战斗,把旭烈兀的骑兵吃掉!”
命令一下达,黄汉的步兵,赵良淳的军队,张世杰的军队,从四面八方涌过去,开始对旭烈兀的骑兵实施穿插包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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