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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前二十载,齐洵顺风顺水,做着他的候世子,在临阳城肆意洒脱。
二十岁那年,或许是他的劫难,说是天塌地陷,也不为过。
不过,已经过去了。
遥远的丰州,戍守在边境的军营,比不得京中军营悠闲,少有假,而新人的假,多少会被老军|痞剥削。
齐洵刚来那一年,阴沉,低郁,本就不讨好,还通身贵公子的气度,这让他吃了不少苦。
前三个月,他连一天的休假时间都没有。
直到他住在军营前几十里一个村子的小妹妹,跑过来哭,家里头总是没有个男人,她们靠着缝补度日的娘仨,被村里人欺负狠了。
混混沌沌的齐洵才想起来,他不是一个人,他身后还有母亲妹妹。
做候世子的时候,他没有一天担起责任,现在,他把当初的担子,全部接过身上。
齐洵发了狠,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换来了本该属于他的假。
进了军营的青年,黑了不少,精瘦了不少,也沉默了不少。
他步行几十里,回到那个村子里破败的茅草屋,杂草丛生的院子里,年纪最小的三妹正挽着袖子,坐在石墩上浆洗着衣服。
齐洵记得,自己的小妹在临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每日里只需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出去与小姐妹玩耍就行。
而现在,她的手指长时间浸泡水中浆洗,都已经变得粗糙了。
“哥……”
吃力地抱着柴火的二妹从后头绕出来,进厨房前,看见了站在门口的齐洵,嗫嗫喊了他一声。
二妹是庶出,从小虽养在他母亲膝下,却被那几个姨娘灌输了嫡庶有别的观念,一直把自己看得低他们一等,有些怯懦。
齐洵听见屋里头,娘亲断断续续咳嗽的声音,大妹哭喊着不知在说些什么,有些吵嚷。
他听了半截,就知道,在家中养的最好的大妹妹,受不了这个落差,缠着陆夫人想回去临阳陆家。
“娘!
您总不能让我就跟着二哥,在这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落地生根,嫁个乡下人吧!”
“那你也可以去跟你大哥!
你大哥!
凌迟三千刀,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你去跟啊!”
“娘……”
齐洵听了会儿,默默转身。
家里头的破水缸,他挑满了水,带着二妹去捡了干柴,全劈了,估摸够一家一个月的用量,他又去邻居家借修补的器具。
娘几个门户真的有个男人,还是个军营的爷们。
齐洵在村里露了个面,基本就能保证家里头能少挨欺负。
他用了一天时间,没有怎么停歇,把破败的屋子重新修葺了一番。
发的银钱,他全给了陆夫人,嘱咐她去买药。
最后,他冷淡对眼中还含泪的大妹妹说了句:“你的命只有在这里才能保得住,信不信你走出丰州,我就得给你收尸。”
大妹妹被这一番话吓呆了,哭都不敢哭。
她发现,从来温柔的二哥,随着临阳旧梦的远去,彻底变了。
齐洵以前宠着家中姊妹,是因为她们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有父兄的庇护,就能过得很好。
现在他还在,能庇护一二,可若是,他的日子不多了,什么都不会,还怀揣旧梦的妹妹,该怎么办?
他只得硬着心肠,强行打破妹妹的奢望,把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放在她面前。
齐洵在军营里,更拼了。
他想着,总要在死之前,给家里女眷挣下一些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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