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呃,其实是很阳刚很男人的,但是那种好看偏偏给人华丽冶艳的感觉。
没想到这位“大叔”
长了胡子像土匪,胡子一剃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
火彦阳被宁禹疆夸得心花怒放,如果有尾巴,此刻一定翘到半天去了。
“老子既然长得不错,你跟老子回火族去吧!”
火彦阳还是不忘说服宁禹疆跟他走。
什么颠三倒四的,旁观者纷纷替火族感到丢脸,族长的弟弟怎得这样不成体统。
宁禹疆不觉得这个帅大叔有恶意,但是也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撞上“萝莉控”
了。
毕竟法律没有规定怪蜀黍一定长一张猥琐的脸。
“叔叔……”
“你还叫我叔叔!”
一开口又被打断,火彦阳一脸受伤地看着她。
“嗯,那我该叫你什么?”
宁禹疆难得好脾气地问道。
火彦阳一窒,眼珠转了转,以诱哄的语气迫切要求:“你,你叫我火哥哥好了!”
风聆语看不下去了,上前来一手将宁禹疆挡在身后,笑骂道:“你个混蛋,竟然好意思跑出来占她的便宜!
火哥哥?你还真敢说呢!”
火彦阳脸上似乎有些发红,嘴硬道:“她、她现在是比我小啊!
就准那家伙占她的便宜,硬要当她的家公,老子就让她叫一声‘火大哥’都不成吗?”
那家伙,自然指的还是水向天。
风聆语不去理他,对宁禹疆道:“就叫他火叔叔吧,别跟他疯疯癫癫的。”
宁禹疆笑着点头,眼角瞄到火彦阳一脸的不甘,这个帅大叔真有趣。
转念一想,自己来水族的路上,也曾有火族的人想对自己下手。
但看这个火叔叔,明明对自己没什么恶意啊。
再看水向天、风聆语和火彦阳的交谈相处,明明像是关系很好的好友,难道杯子男和那个毓秀老童子在骗自己?
水向天看火彦阳一副非赖在宁禹疆身边不走的德行,皱皱眉,干脆让风聆语把宁禹疆一并带去议事殿。
路上宁禹疆直接对火彦阳道:“我来水族的路上,有你们家的人一路拦截阻挠,为什么?”
火彦阳瞥了走在前面的水向天一眼,故意大声道:“老子是见不得有人占你的便宜,硬把你骗回来当儿媳妇,你跟老子回火族多好,爱干什么干什么,也没人给你硬塞个小丈夫!”
小丈夫?宁禹疆心中好笑,水流觞也不小了吧!
“就这么简单?”
火彦阳一脸委屈,仿佛弱小心灵受到严重伤害:“就这么简单啊,老子不像水族、土族、金族这些混球,一个个居心不良!”
说话之间一点都不顾忌自己现在正站在水族的地盘上,身边水族的人多得一人一口口水足够给他洗个spa。
◆◇◆◇◆
一个半小时写出2千字,最近难得这么顺啊,鸡冻ing!
难道是因为对这个怪蜀黍太有爱?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