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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看到她,是当时唯一开心的事情。
她可能也有这样的感觉。
可惜不久以后,我的电影要在圣安东尼奥开机。
临别时,她也要回台湾了,我跟她说,拍完戏我就去台湾找你。
《杀手壕》卖得很差,我很沮丧地回到香港,一心想着重整旗鼓再拍一部电影挽回面子,并且很快就组建了新电影的班底,先是去韩国聊剧本就聊了3个月,那个时代都是香港韩国合作的,在韩国拍摄会有投资补助。
当时我们筹备的那部片,组成了韩国有史以来最庞大的香港外景团队,比如灯光师就有12个,连木工都有16个,前后大概去了四五个月。
可惜正式开工没两天,就鸣金收兵了。
因为我们当时是冬天拍夏天的戏,零下15度,太冷了,大家都扛不住。
到第3天的时候,我说,收工了,要是这样拍下去我会拍个烂戏出来。
回到酒店,大家都缩在我的房间一起烤暖气。
那时候已经花了大概200万港币,以当时的环境来讲,这是很多钱了。
当时我打给何冠昌商量这件事,他先是关心我和大家有没有冻坏,然后放下一句话,不拍就不拍。
就是这么一句话,真的是能“买”
到人心。
我和大队一起回到香港,把剧本改掉。
这时候我就想,去哪里拍呢?
台湾。
当时我认为自己是以电影为主的,说只有台湾有戏里需要的布景,我们很适合去那里拍。
现在想来,其实也是有私心想去找邓丽君。
到了台湾,除了看外景,就会跟她一起约着吃饭,两个人都安安静静的。
那时候我还曾经去看过她的表演。
我是坐在特别的包厢里面,在楼上的地方,她唱歌的时候,除了会看台底下的观众,也会往上看,我知道她在看我。
我就坐在那边,看着台下的观众为她用力地鼓掌呐喊,心里想,她是我的女朋友。
当时外界并不知道我们在一起,看这场演出我也是没有等到结束就离开,在当时的台湾,如果被人拍到我们在一起,会是爆炸性的新闻。
后来我曾经想过,我们分开也许是最正确的决定,因为从一开始两人性格就很不同,又无法为了对方妥协。
换句话说,她太好了。
她总是彬彬有礼,说话轻声细语,我却是个大老粗;她总是气质优雅,而我刚从武行变成明星,终于可以享受大把花钱的奢侈生活,恨不得买一堆金链子挂在身上;她喜欢一个人出门,享受私人空间,但我总是爱热闹,喜欢那种有一群人跟随的感觉,觉得自己像个老大,走到哪都有人毕恭毕敬地帮我拿衣服、拉椅子。
记得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问能不能一起吃饭。
我说,我不是每天都跟你一起吃饭吗?她说,单独吃饭。
我说好吧。
她就带我到了一个法国餐厅,进了一个包厢。
那时候的我,餐牌也不会看,红酒也不会点,服务生把什么都拿给我,我不懂,就有点尴尬。
她就把餐牌拿过来,跟服务生点东西,说的话里面会穿插一些英文和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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