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迟宁还从来没遇到过这么让他头痛的场面。
顾凌霄哭得情真意切,眼泪雨珠似的从眼眶滚落,抬手抹眼泪的时候偷偷觑迟宁的表情。
怎么就哭了呢,迟宁有些无措地从袖中掏出手帕,递给顾凌霄。
“我赔你一个,行吗?”
顾凌霄顺杆子往上爬:“我也不抄那什么心法。”
“嗯,不抄。”
迟宁什么都许了顾凌霄,这小孩的脸上才由雨转晴。
顾凌霄把眼泪一抹,抬着下巴问陶榆:“你是干嘛来的?”
陶榆双手都被捆麻了,忙不迭地给顾凌霄道歉。
他好像换了副脸,昨日趾高气昂的做派全不见了,一口一个顾师弟叫的恳切。
一般弟子之间的龃龉,做师尊的不宜插手过多。
迟宁叹了口气,对陶榆道:“未免别人说我护着自家徒弟,此事你和他单独解决。”
顾凌霄默默看着迟宁那道清逸的背影走远,他隐约觉得,师尊和上一世不大相同了。
在顾凌霄晃神的片刻,陶榆的脸色已经变了几变。
陶榆是富贵人家的幺子,上山来一直被师兄弟捧着,哪里受过这样的耻辱。
他上前几步,挑衅地撞上顾凌霄的肩膀:“别太得意顾凌霄,如果没有迟仙尊的庇护,你不过是条丧家的野狗。”
“像你这样的杂种,怎么配在簇玉峰做弟子。”
“灵根不纯,是个难成大器的废物!”
顾凌霄平生最恨旁人叫他杂种。
一听到这两个字,那种暴露在天光下,被旁人恶意打量的燥郁感又会淹没上来。
潮湿,冷暗,如附骨之疽。
顾凌霄觉得自己已经尽量和善了,重活一世,他收敛戾气,不给师尊惹麻烦。
可为什么总有这样的疯狗?
下流地狂吠着,丑陋的姿态让人作呕。
“好啊,今天就让你看看我配不配。”
顾凌霄瞳仁中的血色一闪而过。
陶榆心里一跳,顾凌霄的神情晦暗又危险,像阴笃的鹰隼盯上了猎物。
这根本不像一个八岁孩子!
“干什么?放开我。”
陶榆的右臂被顾凌霄擎住,顾凌霄利落地一拧,手臂就像折断的枯树枝般垂落下去,还能听到一阵细微的咔嚓声。
陶榆惨白着脸哀叫,胳膊处传来钻心的疼。
没给对方喘息的机会,顾凌霄的五根手指探向陶榆的心口,竟是要取陶榆的灵根。
危急时刻,沈秋庭心急如焚地推开陶榆。
“顾凌霄!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