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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之前,我还给陈端打了个电话。
我说,这次出国可能要去很久,以后要是回了国,我也应该有能力养活自己,就不再回家住了。
我知道,你很讨厌我。
不到万不得已,我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这么些年,我隐忍太多,自认为对你,对爸爸,对初晓,都做到了仁至义尽。
我是爸爸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女儿,你不喜欢我,也完全能理解。
就这样吧。
我本来和你也没有太多话要说。
我赚了钱,会一点点把养育我的费用全部还给你的,我不会亏欠一分一毫,这点你大可放心。
说完后,我没有等陈端回答,就挂了电话。
那几天,我撇清了在国内的所有关系,决绝的样子,就好像一坐上飞往加拿大的飞机,便再不会回来。
我最想联系,最应该联系,最终却没有联系的人,是喻恒。
因为我太清楚不过,他在我的生命里与众不同到哪种程度。
我收拾好了行李,买好了机票,加拿大那边的学校也全部安排好了。
如果我给他打了电话,而他在电话里透露出哪怕只有一丁点不希望我去的意思,我也会放弃所有努力得来的一切,回到他身边。
就算他并不是很需要我。
基于上述理由,我没有联系他。
爱情可以让人变得有多蠢,参考我就能知道。
我把订婚协议、戒指以及锦江国际的钥匙放在了茶几上。
衣柜里,还有我的几套衣服,和喻恒给我买的……内衣,全都被我一并拿走。
走之前,我在想,我还欠他什么。
他请我吃过很多次饭,也给我买过东西,如果把这些折合成现金的话,需要不少钱,可我现在手里真的没钱。
那这些钱就先欠着吧。
我用随身带的签字笔将合同上我的签名涂掉了。
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举动很孩子气,可我想,也许他是不愿意看见我和他的名字并排在一起出现的,尤其是在订婚协议上。
涂完之后,我觉得有必要写点什么,作为我们这段荒谬关系的结束。
我从包里掏出笔记本,思忖了一会儿,下笔。
“我们……”
刚写下这两个字,就觉得不妥。
我和喻恒,不能再称为“我们”
了。
于是又改,“我和你……”
不行,不行,显得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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