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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牧补充道,“这人来历成谜,好像是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京城的,偏偏身手了得,据说以前还从军杀过人,平生最爱一口酒,之前有人拿了好酒过去,想把他灌醉了再打一顿,结果被他一挑十反杀,从此这醉罗汉就在京城出名了。”

李司挠头:“我倒是没打听得那么详细,就听说他有个特别疼爱的妹子,好像叫什么素……想不起来了,总之是个神仙名。”

“素娥?”

“对,就是素娥!”

李司恍然大悟,“明兄,你是怎么知道的?”

明瑾朝他扬了扬手中的荷包,右下角上,正巧端端正正地绣着“素娥”

两个娟秀小字。

“这不巧了吗。”

他笑道。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虽然荀婴强烈抗议,但在明瑾几人的轮流劝说和镇压之下,他们最终还是决定使一出美男计,派他去和素娥姑娘交涉。

要是能通过她得到她哥的支持,那就再好不过了。

一桩心事了却大半,明瑾哼着歌回到家,手里还捏着那枚荷包,准备回屋去好好研究一番。

他在思考,究竟是给宁先生做个荷包,还是做个手套呢?

荷包能传递心意,但手套更为实用,明瑾一时陷入了纠结之中,没注意到自己路过走廊时,角落里的一双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进入卧房。

当晚,宁王府。

昏黄灯光下,猛虎舒展地躺在男人脚边。

明明是世间百兽之王,它却对这屋中人全无防备,不仅睡得安稳,还时不时发出一阵大猫的呼噜声。

晏祁却恍若未闻。

他沉默地坐在书桌后,再一次,将那粉红荷包一寸寸捏过去。

最终确认了,里面的确没有夹带任何不该出现、或是对那孩子不利的东西。

对于这个结果,他竟有种不知是喜是悲的复杂感情。

烛光摇曳,晏祁的指尖拂过荷包上娟秀的“素娥”

二字,似乎能从那细密的针脚之中,窥见一位妙龄女子至真至纯的爱慕之心。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随着那孩子逐渐长大,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少年豪纵。

袍锦团花凤。

十七岁,正是男儿意气浩荡之时。

况且,那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孩子。

无论品性、模样、才能,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幼虎即使尚未长大,身边也会有仰慕簇拥随之而来,待到真正虎啸山林的那一日,万兽臣服在侧,想必他也能彻底放心了吧。

他把荷包轻轻放回桌案上,凝视许久,开口问道:

“送东西的是什么人?”

暗卫垂首:“少爷今日傍晚方才将荷包带回来,卑职还未来得及调查清楚。”

“去把那姑娘的身世背景都查清楚,”

晏祁命令道,“最好再画一幅画像交上来。”

暗卫有些为难:“画像的话,恐怕得由女眷亲自见过,才能绘制了。”

“……罢了,那便不必要了。”

带着几分倦意和下意识的逃避,晏祁收回目光,不再去看桌上那抹刺眼的粉红,“把这东西放回他枕边吧,别吵醒他,更不要叫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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