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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欣不明所以,歪着头看我:“陈哥,你的意思是他们四个人中有人是凶手?”
“不一定。”
我回道:“也许是他们其中一人,也许他们四个都是,也有可能都不是。”
郑欣被我这句话绕的糊涂了:“陈哥,你就别绕圈子了,我都听傻了。”
我呵呵一笑:“好吧,那我就给你解释解释。”
“从这四个人的口中,我发现了刘成表面光鲜亮丽的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肮脏,这样一个人却得到了其他人的高度评价,这是为什么?”
郑欣茫然的看着我。
“小欣,我们都低估刘成了,他就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
我意味深长的说道。
从王秀的事件来看,刘成一直被王秀耍的团团转,但今天我从鲁明丽的口中得知,刘成是一个具有极度恋童癖的人,那么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去强奸一个中年妇女?
还有,从他和王南钧离婚多年却鲜有人知的事情就能看出,刘成这个人很好面子,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婚姻出现了问题。
我想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王南钧发现了刘成的变态嗜好吧,否则也不可能这么多年了,两个人连一个孩子都没有。
由此可以证明,鲁明丽说的是对的,她没有撒谎,刘成这个人很好色,不过好色的对象确是儿童,而非妇女。
她有一点撒谎了,他说刘成总去骚扰她,我判断这是她故意夸张的说法。
因为公司内对刘成的评价都非常好,他又极度好面子,不可能在公司做出如此不堪的事。
那么再由这一点推论,如果王秀没有被刘成强奸,她为什么要那么说?刘成又为什么要假扮张成才影响我们的视线,给办案制造难度。
作为一个几亿项目的经理,刘成不可能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那么就只能说明,王秀手中有他害怕的东西。
之前我们主观的判断是因为王秀抓住了他侵犯她的把柄,现在看来并不是,应该是另一个可以威胁到他的东西。
那么这个东西是什么,之前我也不确定,但听了卢浩然和林安的讲述,我终于明白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或许是因为王秀看到了刘成的私有财产,又或者是她知道了刘成贿赂高层,无论是哪一个,都够刘成喝一壶的了。
但这里还有一个疑点,既然是王秀的手中抓着刘成的把柄,那么我推测那晚约刘成去千江边上的就是王秀。
可当天下午,我和郑欣亲眼看到王秀走到了巷子中的旅馆内,她没有作案时间。
所以我由此可以判断出约见刘成的,是张成才,我想不明白的就是,张成才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会重新出现?
而且,我不认为杀了刘成的是张成才,如果我是王秀,我肯定会用这条证据狠狠地敲诈一笔。
从侯俊明口中得知,刘成虽然有钱,但他很吝啬,所以才会有刘成和王秀拿着三万块钱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的经过。
但我总觉得这里有很大的问题,二十四日后与二十四日钱的张成才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感觉头都要炸了,根据四人的供述确实能判断出不少东西,但缺少关键性的线索,张成才和王秀。
张成才已经死了,王秀自从那个案件结束后也疯了,看得出来,她并不知道张成才“复活”
的消息,否则也不会被吓得精神失常。
案子越来越扑朔迷离,我觉得有必要去看看王秀,希望可以从她嘴里问出什么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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