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小子昨晚没睡觉?”
“睡了!”
“没睡,我是专业的医生。
我不瞎。
你骗不了我。”
任重:“我说睡了就是睡了。”
“算了,随便你吧。
反正我也巴不得你赶紧死。
这样我也能安心点。”
孙苗一边注视着机械臂在任重的膝盖上穿针引线,一边翻着白眼说道:“不过这才不到半个月,你就从个病秧子练成现在这样,怕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唉,真遗憾。”
任重耸肩,“多谢你的吉言了。”
“话说回来,虽然用了细胞活性增强剂,但你的提升速度也有点惊人了。
啧啧,怎么?现在流行先用癌症把自己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然后在临死前卡时间治好了又开始光速升级?学电视剧里的套路,先生病扮猪吃虎,然后来个厚积薄发,惊艳所有人?”
闻言,任重想了想,很认真很严肃的看着孙苗,缓缓摇头,“倒也没有,是冥冥中有声音在告诉我,孙哥你需要我的癌细胞。
所以我不远亿万光年,跨越了时间的阻隔,前来与你相会。
你感动吗?”
明明他讲的话很扯淡,但语气却又格外真诚与严肃。
孙苗下意识忘了开喷,也只直勾勾的看着任重。
两个浓眉大眼的汉子,奇妙的对视着。
气氛莫名的有些……
竟是孙苗这老喷子在气势上输了。
他别过脸去,不再直视任重的眼睛,“妈的,老子感动个锤子!
我求你别成天把癌癌癌的挂在嘴上了行吗!
我真受不了这种惊吓。
求你了!”
此时机械臂已从任重膝盖撤走。
缝合得很漂亮,有机纤维密密麻麻交织在一起,颜色上看起来与真正的皮肤别无二致。
在有机纤维之下,是仿生脂肪层以及各种肌体替代物,再往下,是一块据说能用个三十年也不怕磨损的高端仿生膝盖半月板。
除此外,还上了些任重不认识的药,但据说都是好货。
照孙苗术前所说,在接下来半个月内,任重的伤口将会逐渐自愈。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