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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初夏跟洛文笙见面的次数总共加起来不会超过五根手指,这几次见面也不过是很肤浅的印象,但是她能感觉到洛文笙真的是个很被动的人,所以,当她接到他的电话说要请她喝酒时,有种想要把电话另一端的人揪过来看看是不是冒牌货的冲动。
“好啊,就今天下班吧,先到先等。”
孟初夏算了一下行程表,答应的很爽快。
“那我们在哪里见面?”
洛文笙问。
孟初夏报了一个地址。
洛文笙越听这个地址越觉得耳熟,诧异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是你家吧?在cafe不好吗?”
孟初夏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今天有三个手术,如果你不打给我,我也不打算出门的。”
洛文笙惊讶,道:“要不我们改天?”
“就今天,明天我放假,改天我未必有时间。”
孟初夏一锤定音。
洛文笙询问:“那,用不用我来接你?”
三个手术有多累,他是很清楚的。
“好啊。”
省得她再自己开车回家,疲劳驾驶很容易出事的。
聚精会神的手术后,孟初夏整个人只剩下“精疲力尽”
四个大字,死扛着查完了房间,出门时洛文笙那辆白色轿车已经在停车场那里等了许久了。
开了车门,说了句“到了叫我”
,孟初夏就进入了梦乡。
洛文笙看她不客气成这个样子,无奈的笑着边摇头边启动车子。
他看孟初夏的时候常常会觉得很奇怪,比如她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一般人都会被压垮,就算不被压垮,也不会这样放纵,仿佛是个嚣张跋扈的人;可是真的近距离接触,这嚣张跋扈又变成了一种保护色,疏离着所有企图靠近她的人;然而真正了解过就会发现,她也不过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孩子,刺猬般的外表下却是柔软的内心。
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有时冷静得出奇,有时又任性得出奇。
他们似乎并不算是朋友,严格的来说大概属于熟人,可是在这一天,这样特殊的一个日子,洛文笙并不想在医院里呼吸着消毒水的味道,也不想回咖啡厅,更不想回家。
医院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地方,咖啡厅是他和表妹和开的,房子其实是慕容卫的。
天下之大,真正属于洛文笙的地方却寥寥无几。
在他想找人聊聊天,喝喝酒的时候,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到了上次买多了的巧克力上——数量太多,慕容卫非要让他往办公室里也放一些。
早就说过,孟初夏和张一健的房子都是贪离医院近才买的,所以几乎没要多久,车子就到了公寓楼下。
洛文笙犹豫了一下,看着睡得如同死猪一样还发出了微微鼾声的女人,叹了口气,悄悄地推门出去刷卡。
于是,当孟初夏睁开双眼时,忽然发现天黑了。
她很镇定地坐起身,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仪容,瞥了一眼旁边的老司机,后者正支着手肘摆着pose远眺她家对面的街景,不知是百无聊赖还是在发呆,毕竟那除了高楼,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不是说要喝酒吗?”
孟初夏出声道。
洛文笙回神,文质彬彬的脸,很恶劣的语气:“,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别说喝酒,喝琼浆玉液都无味了。”
孟初夏斜眼:“我的私人珍藏,便宜你了。”
洛文笙:“好过我cafe(咖啡店)的Vodka(伏特加)?”
孟初夏露出了一个高冷且轻蔑的笑容:“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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