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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Watson从来没有在博客上放任何照片,Issac也没有可以寻找过。
可当那个小个子男人出现在Issac的视线里的时候,Issac莫名的确定,那就是JohnWatson。
而他身边那个只穿了白衬衫把袖子挽起的瘦高男人……似乎除了SherlockHolmes别无选择。
一时间,Issac有种不真实的虚幻感,书里的人物,真的穿越了时空,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还好他们的位置是在伦敦,就算再多的犯罪也牵扯不到美利坚……
天天和变态杀手谈人生聊理想的Issac觉得自己的要求真心不多。
“嗨,Issac这里!”
Watson看见了Issac,快步走上前,在距离Issac两步距离的时候站定,“你看起来可比博客里的照片成熟多了。”
“Dr.Watson?”
Issac适时的表现出一丝疑惑。
“JohnWatson,很高兴见到你。”
Watson伸出手。
“IssacCosta,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Issac的社交表情维持了三秒钟,然后忍不住笑出声来,“天啊,我们的对话太像小学生交朋友的模式了,我们都认识两年了!”
Watson笑着说,“初次见面,总要看起来正式一点。
你该早点告诉我你来伦敦的,而不是临上飞机前发一条关于突然袭击的私信。”
“嗯,我的错。”
Issac干脆的认错,然后拉过站在一边的Reid,“这是SpencerReid,我的男朋友。”
“你好,我是你的博客的读者,上面的故事读起来精彩极了。”
Reid开始还只是腼腆的微笑,但一说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就忍不住眉飞色舞,“就像开始的那篇‘粉色的研究’,你们对Rache的解读另辟蹊径,毕竟在凶案现场这样一个有着复仇含义的单词指向性明显,而你们却想出这是一个人名一个密码……”
Watson有些诧异的看向Issac,他以为只有Sherlock的语速才这么快呢。
“额,我是不是又说多了。”
虽然机场各类声音混杂一起,但在他们的小圈子里,只有一个人喋喋不休而其他人都保持安静,这种情况还是非常明显的。
“我的意思是,Mr.Holmes非常了不起。”
“Yeah,Sherlock总是让人随时感觉到惊奇。”
Watson对此表示赞同,然后想起被他忘到一边的同居人,“这就是博客里的另一位主角,SherlockHolmes。
Sherlock,我想你已经认识他们了是吗?”
Sherlock看着Watson威胁的目光,最后纡尊降贵的点了点头,“中午好!”
“Mr.Holmes,久仰大名。”
Issac伸出手。
“哦,可怜的医生人生低落期的小朋友。”
Sherlock并没有伸手的意思,他把两只手都插到口袋里,有些不耐烦的看向Watson,“人接到了,我们可以离开了吗?”
Watson感觉尴尬极了,他有些无奈的看向Issac,“你们订好酒店了吗?伦敦有不少不错的景点……”
“都订好了。”
Issac眼中带着笑意,“带小朋友很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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