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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
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胡志勇建立起血狼战队,又一次打造出血狼保镖队。
一百四十人的人王,被胡志勇带着朝仙人洞出发。
“跟对人、做对事,个人才能成功。
选对人、做对事,团队就能成功!
你们不是最精的兵,只能算是目前最好的兵。
作为狼头,要有智谋、要有团队精神、更要有帅才!
清代一位诗人写过这样一段诗:【骏马能历险、耕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
舍长以就短、智者难为谋!
】
为人择职则乱、任人唯贤则兴。
任人唯亲则衰、用当其才则安。
一个好的狼头就是带领一群绵羊,也能打败一群猛虎。
一只绵羊作为狼头,一群狼也会成任人宰割的绵羊!”
胡志勇看着排列整齐的三个小队,指着他们说道:“狼头,会从你们中间选出!
血狼令永远在,狼头也许会随时调整!”
训练开始,这群人都憋足了干劲。
狼头,代表着认可、代表着荣誉,一群狼崽谁也不愿落后。
射击、搏击、格斗、车辆驾驶、语言学习、特战技巧。
六门课程考第一的才有资格争当狼头。
“争当第一!”
永祥第一个喊了出来。
年龄只有二十一岁的满族青年,还真的有股不服输的劲头。
射击天赋、魁伟的身材、中学生的文化、出自武术家庭的历练,他有傲人的本钱。
胡志勇看着训练场上生龙活虎的身影,敲打着这群狼崽子,说道:“练吧,我不喜欢听空话!”
“对,我会和你争一争!”
德昌不服气的看一眼永祥:“射击你不比我强,文化我不比你低。
没有你的身体好,又不是比块头!”
“嘿,是骡子是马只有拉出去溜溜才知道,你们眼里还有我吗?”
温良举着拳头:“我文化上不如你们,但我脑瓜子聪明。
两位小弟,哥哥要挑战你们两个!”
“小毛头,滚!”
永祥骇呼着只有十九岁的温良:“你想当哥哥?下辈子吧!”
“少爷,他们三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火凤在旁边观看着,对着三个满族青年大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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