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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能把她给忘了!
唔,想想他可是村里唯一的男大学生,长得英俊潇洒,还会弹吉他唱情歌,把村里的村姑少妇和少女都迷得七荤八素的,只要他一踏出家门准会收到一大波桃花眼的注目。
更何况,在他读高中的时候,想当年,他可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子,写过几首歌,还在学校的文艺汇演活动上演唱过,当年可收到不少隔壁班女生和师妹们慕名写来的情书,让他一度认为自己很有音乐天赋,总一天自己会凭着音乐天赋出人头地,迷倒众多女生,让她们为自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考的音乐学院。
他觉得女人嘛,天生就喜欢才子,更何况是会写歌唱歌的音乐才子呢?随便写那么一两首歌就能迷倒一大群女生,让她们拜倒在自己的牛仔裤下。
说起牛仔裤……他不由得用手指捏了捏自己身上穿着的这条白色休闲裤,他只有两条这种一模一样的白色休闲裤,当初就是冲着店家搞活动买一送一,他这才买的。
之所以买白色,他是觉得除了白色本身是白的不会掉色之外,其他颜色的衣服穿久了洗得多了都会褪色,到时候穿着就像个小乞丐似的,会被人笑话。
因此,不仅是裤子,他买的所有衣服都是白色的。
至于牛仔裤嘛,现在是很流行,学生们都很喜欢穿,但是实在是太贵了,买一条牛仔裤要花的钱比他买好几条休闲裤的钱还要多,他自然不敢买也买不起。
不过,前年姑姑给他送来一条半旧的牛仔裤,他拿去改了改,穿在身上还是挺合适的。
不过他轻易舍不得穿,每次穿了都会小心翼翼的洗好放好,等到了重大日子才穿。
想起沈梦特别是沈梦包包里的大叠现金和信用卡,他觉得是时候该让他的珍藏牛仔裤重出江湖了。
哼,等到时候她沈梦拜倒在自己的牛仔裤下,我一定要让她给我买几条——哦不,应该是好几十条牛仔裤才行!
想到这里,杨进顿时觉得心里美美的,就连肚子也不觉得饿了。
哼,到时候沈梦多的是钱,到时候自己还不是想吃啥就吃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等把这所有的一切都想通之后,杨进觉得目前所有困难都已经不是什么困难了,只要泡到沈梦,以后再也没有什么是他杨进得不到的和做不到的了。
不过,目前他囊中羞涩,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在他看来沈梦又是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人,要泡她恐怕得下一笔本钱不可。
可是,自己该怎样做才能快速搞到一小笔钱,快速把沈梦拿下呢?
唉,愁啊!
~~~~我是作者的话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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