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将他扶起身,脱了他的衣服去看伤口。
伤口依旧和昨天一样深可见骨,而且还发了黑。
一点要愈合的迹象都没有,感觉还恶化了。
“老公,你别吓我。”
我心里面觉得很害怕,搂住了他的头颅,倾诉道。
这时,从他的耳朵里爬出了一只白色的肥虫子。
它背上也有一道伤,看着十分的没精神。
清琁受伤了,他的本命降头虫也得跟着遭罪。
我伸手摸了摸它头,“小东西,你没事吧。”
“我当然有事,疼死我了。”
它抱怨道。
我心疼极了,说道:“那我去找婆婆帮忙?”
“找她没用,只有你能让他的伤好起来。”
虫子说道。
我脑中念头一起,立刻就想到了我能起到的作用,“用我的血吗?可是……昨天的时候,他拒绝喝我的血。”
“他中了尸妖的尸毒,可能是治伤要用的血太多了。”
它的紧张的反应一点都不像一只虫子,反而更像一个人,“他怕你受不了……啊!
我什么都没说,你也什么都没听见啊!”
我问道:“怎么了?”
“我说的太多了,他要是知道我说这些,会弄死我的。”
肥虫子很紧张,迅速的爬回清琁的耳道内。
用我的血就能治好他!
可他偏偏在这种情况下,应是撑着不喝我的血。
哪有那么笨的僵尸啊……
我找了把剪刀,洗去上面的锈迹。
用剪刀割开了自己的手掌心,想试图喂他喝一点血。
可是他嘴唇紧抿,使劲全力都掰不开。
反而弄得自己满身大汗,掌心上的伤口开裂的还更严重了。
血流了一地,却没有一滴让他喝下去。
我就只好尝试另一种法子,把血滴在他的伤口上。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他的伤口遇上我的血。
就好像干涸的旱地遇到天上的甘霖,瞬间就把我的血吸收进去。
伤口的情况,看上去好像好多了。
可是当掌心的血都流的差不多了,他的伤口看着还是只恢复了一点点。
我干脆心一狠,用剪刀往动脉上一割。
让大量的血进入他的伤口,这一次他的伤口恢复的特别快。
很快就完好如初了,仿佛从未受伤过。
我惊喜万分,摸着他光洁如玉的后肩,喊道:“诶!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