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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第 95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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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恒想要迈出下一步,就是为了改善生活,光是去挣工分,也就是挣点口粮,然后勉强混一个肚饱,至于油水什么的那是不用想的,他小木屋那原先养有一只下蛋的母鸡,李二叔这里有两只,但是下的蛋都是要攒起来卖到供销社换盐、火柴的。

他这两天吃的全都是红薯,而且手法千篇一律,不是蒸的,就是煮的,滋味简直没有差别,放的那点盐他不细细品尝压根察觉不出来,用巨蛋疼的话来说,他嘴里已经淡出个鸟了,但是——要买盐的话就要有钱,他手里的钱,呵呵,还是不要想了。

至于卖东西换钱,他哪里有东西可以去卖?公家地里种的东西是公家的,是不能拿去换钱的,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小木屋所在的山上,在山里你打到了东西,只要不被别人看见,不大咧咧地宣扬出来,彼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去打柴捡到些野物那是很常见的。

周恒想去山上,他抽空就说去木屋那里拿漏的东西,然后往深一点的地方走。

外围的山坡被人走的多了,那些大的野物,比如说野猪啊狼啊什么的,在外围的山是绝对看不见的,顶多的也就是野鸡鸟类那些,兔子都很少见,安全性还是很高的。

他手里也不是手无寸铁,有一把柴刀,他最大的依仗也不是手上的这把看上去已经很有些年头的柴刀,而是他的空间。

按系统998说的,只要你摸到了什么,它的面积不超过一个立方,就可以瞬间收到空间里面去,里面是没有空气的,也就是说活物进去之后很快就会死亡,做好的食物放进去,变质期也会延长很多,很方便。

所以既然这山里没有大的野兽,他觉得还是可以争取争取的。

想得很美好,然而,他这个从来没有打过猎的人拿着柴刀,却没有发挥的余地,看到了有野鸡,人家立马撒欢跑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野鸡都跑到了茂密的草丛里找不到影了。

外围的山都走了好一会儿,两手还是空空,他只能苦笑,还是得脚踏实地呀,要是真那么容易打到猎物,其他的村民早就一窝蜂的进山来了,他就回头,琢磨着有没有其它的路子。

在一个下坡的时候,他眼睛在这郁郁葱葱的丛林中看到了一摸特别显眼的粉色,他随意地瞟了过去,然后整个人就顿住了,睁大眼睛,看了良久,才用刀拨开他前面高到他大腿的杂草,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株野生的溪兰。

他对兰花是没有什么认知的,但是他家的邻居是个爱兰人士,经常拉着他爸一起说各种兰花的妙处,久了他爸也被熏陶出来了,多多少少能够说上几句。

在兰花价格被疯炒的那一年,他那邻居回乡下扫墓,结果却在山上无意间发现了一株正开着花的溪兰,有人开出了70万的高价他都不肯卖。

他爸去看过了,回来还对着他直叹不可思议,想不通怎么价值那么高。

他当时因为好奇还特地跟着老爸去看过,就跟这一株,而且颜色似乎更粉嫩一些,他不懂这样是更好还是怎么样,反正他看来是很讨喜的。

现在这时候大部分已经拨乱反正了,那些喜欢这一口的高知人士要是看到了,应该会舍得花一笔钱来买下吧?

周恒呼吸急促了,他现在可真是一穷二白,998给他的东西就只有一个空间,其他的一概没有,虽然商城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但是那个需要任务点啊,他现在的任务点是个明晃晃的鸭蛋。

想要改善生活,只能靠自己的双手,根本就没有捷径可走。

现在看到了这么一株兰花,周恒都忍不住想,难道他会被选中做任务,然后又在正有需求的时候遇到这么一株兰花,他真的是有些运道在身的?

或者说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出身不凡什么的?

不过瞎想了一下,他就回过神了,他很清楚,他的爸妈都是普通人,他从小到大虽然出色,但那也只是普通人的出色。

现在他手里没有趁手的工具,也不能立刻就挖走,他只能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到了第二天他就拿着个破木桶又出现在这里,幸好这株兰花没有被暴殄天物的动物糟蹋,他这段时间一直悬着心。

他是专门的挑了下了工之后来挖的,一挖好就立刻带着它去市里。

弄好了,天也黑了,他摸黑走到了镇上,然后等着久久才有一班的客车去了市里,一路上比抱着个孩子还精心,就怕一不小心碰到了上面的叶子和花瓣,也幸好这个大晚上的时候人很少,不然要是白天,人挤人,想不碰到也没办法,那样子,它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了。

他对家里人的说法是他在山里打了猎物,藏在那里,等到天黑他就会带着去镇上卖掉,第二天在回来,上工就算了,先请个假。

现在家里确实没多少钱了,300块一给出去,他们夫妻俩也是大伤元气,看到李石这样勤勉挣活钱自然没有话说。

火车咣啷哐啷的前进,怀抱着期望,也不觉得辛苦了。

他第一个先去的地方不是首都,而是他记忆中的小城,他兜兜转转的转了几次车,才到了他自小长大的小镇,他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街道,看到了一些熟悉或陌生的人影,他到了他家的位置,这不是他的家,这里也没有他爸妈,没有周家一家人,他问了附近的人,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周的,来这里寻亲。

问了好几个都摇头,周恒怅然若失,又觉得意料之中,这毕竟是平行世界,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有一点点的不一样,结果就会大不相同。

这里没有他爸妈也不奇怪,只是这个小城他还是很熟悉的,他怀念的走了一圈,他自小在这街道长大,等到他真的长大了,小镇也面目全非,印象中的小镇那里有这么破旧?

他还在这里出手了一些潮流的衣服,不多,却很受欢迎,也让他多了一点信心,他从前可没有干过这种事,他这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

首都有很多人穿着潮流的服饰,烫着时尚的卷发,街边街角摆摊的人不在少数。

他找到了商业街,先打探了他那些货物的行情,然后就挑了一个地方摆了一块粗布,就开始销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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