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坐在小凳上,老余看着窗外点点灯光,心里的野马开始驰骋。
那个叫落霞的姑娘和自己差不多大,今天有幸认识,算不算一种缘分?
若是继续交往下去,会不会成为自己另一半?
他拍拍脑袋,混账,才什么时候,不过说了几句话,便想到几年后,无耻不无耻,可笑不可笑啊?
拍的很重,头有点疼。
心疼一秒钟,继而又想道:追求一下,没问题吧?真心爱慕人家姑娘,去加深了解,争取成为一个朋友,这念头不算过分吧?
呵呵,老余呀,你还挺狡猾嘛!
转着圈子要结识人家,不还是有想法吗?
但他念叨着:二八女子一朵花,哪个男儿不想她?这是他的打油诗之一中的诗句,因此,他曾经被同学讥讽为情圣,前面缀了三字:不要脸。
想想,他脸上火辣辣的。
喜欢漂亮女子咋啦,咱又不打算干不道德之事,喜欢美,欣赏美,是一种情趣好不好?
红裙好啊,代表着热烈,落霞姑娘应该是个很好相处的女孩子,一定不是那种扭捏、惺惺作态之人,与她在一起说说话,当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一只黑色小猫被一只白色小狗追赶,冷不丁跳起来,正好落到老余肩膀上。
小狗不甘心,凑过来,对着老余汪汪汪叫着。
老余一跺脚,“嘿,小东西,你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男人怎么可以欺负小姑娘?”
小狗懵了,它是小姑娘,我是小绅士?
“没明白,是吧?走,惹恼了小公主,看我怎么揍你!”
小狗感到莫名其妙,一步三回头,人家也是想和小猫玩玩好不好?你这家伙好可恶,非得矫情撵我走,真是可恨!
小狗走了,小猫跳下他的肩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哎呀,我说你这忘恩负义的小猫,你也太绝情了吧?不说声谢谢,你就要走,不够意思啊!”
老余感慨道,小猫转头“喵”
一声,逃得更快了。
老余脸上如火烧一般,落寞地跌坐到小凳上。
“我做错了?小狗恨我,小猫怨我,哎呀,早知咱就不伸手了!”
他有些失落,来到屋外走廊上,惊讶地发现,小狗与小猫“和好”
了,正汪汪汪、喵喵喵地交谈着。
多事了,怪不得人家小猫、小狗都不喜欢自己呢。
退回到屋子里,他又想起落霞。
女孩的心思不好猜,可别好心做了坏事哦!
要不要给她送点小礼物,让她高兴高兴?又觉得不妥,人家压根都没有和自己承诺过任何事情,他这么主动,反而容易造成误解。
落霞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呢?
她都喜欢些什么,阳光、沙滩、仙人掌,还是琴棋书画,甚或是其它种种?
穿红裙子的女孩,应该性格活泼,不喜欢安静,特爱奔跑吧?
要不试探下,若是落霞喜欢跑步,那以后就天天陪她跑步,既能锻炼身体,也能跑出感情,岂不是一举两得?!
嗯,虽然不知道落霞的喜好,不过可以慢慢去猜测,慢慢去试探嘛!
只是,能不能再见到她呢?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