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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小诗的话吸引了不少的人,不过也有一些不喜欢灵异小说的人选择离开,毕竟在中元节这么特殊的日子,还想听灵异故事的人应该不会太多。
“其实我要跟大家讲的,不是大家所听过的那种灵异小说,我要给大家讲的是一部盗墓小说——《盗墓笔记》!”
看到有人走,蒋小诗也并不在意,吃了一颗记忆搜索糖果之后便是开始讲了起来。
“50年前,长沙镖子岭。
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盯着地上的洛阳铲。”
蒋小诗缓慢的说道,这本小说正是她那个世界南派三叔所写的一本盗墓小说《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也是她比较喜欢的一本小说!
蒋小诗之所以讲这本小说,主要的目的就是这本小说够长,也够吸引人,能够帮助她留住很多粉丝,而且也是能够为她带来更多的粉丝。
而且《盗墓笔记》这本书实在是太火了,但是这个世界却是没有的,这也是蒋小诗选这本小说的原因。
本来还有一本《鬼吹灯》,但是因为那本小说蒋小诗只是看了一半,还没有完全看完,要是现在讲《鬼吹灯》的话,以后肯定是会太监的。
“这下子麻烦大喽”
老烟头把他的旱烟在地上敲了敲“下面是个血尸嘎,弄不好我们这点儿当当,都要撂在下面欧。”
因为有着记忆搜索糖果,所以蒋小诗可以一字不漏的将故事给说了出来,刚刚一颗记忆搜索糖果就帮蒋小诗回忆起七星鲁王这一卷的二十九个章节。
“这是灵异小说吗?听着不像呀?”
“就是,盗墓算什么灵异小说呀?”
“嗯嗯,一点都不吓人,也不吸引人。”
……
这个时候,也是有人开始怀疑蒋小诗说的了,毕竟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盗墓小说这一个分类,也没有人写过盗墓小说,所以很多人都是认为盗墓小说并不好听。
“不好听吗?”
蒋小诗在心中冷笑一声,如果《盗墓笔记》都不好听,难道这个世界的那些所谓的灵异小说就好听?
看着持续有人退出房间,蒋小诗也并不在意,她心里清楚,这本小说在自己那个世界都可以很火,在这个世界依然是可以火起来,就如同她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可以火起来一样,自己那个世界的小说拿到这个世界来,依然可以火。
很多人在说,很多人也在听,当他们听到像被扒了皮的人的血尸形象的时候,很多人都是打了个冷颤,然后静静的听着,渐渐的已经没有人再说不好听了。
蒋小诗讲的并不多,只讲了六个章节,因为她讲的语气很缓,所以这六个章节磨磨蹭蹭也是拖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好了,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吧,喜欢的朋友可以在明天的这个时候接着收听。”
蒋小诗说道,《盗墓笔记》这本小说很长很长,一共有一百四十多万字,虽然这个字数在看小说的人眼里不算特别长,也就刚刚好达到养肥的程度,但是对于作者来说,真的要费不少脑子的。
而讲故事其实跟看小说差不多,不过蒋小诗却是利用控制自己的语气来控制着小说的进程,每天就讲个六章的小说,这样自己讲起来也不会太累,而大家也不会因为听太久而出现疲劳。
所以她掐准一个点,一个让别人想要继续听她讲下面的故事的一个点,这样明天他们就会回来,继续听自己讲故事,这也是蒋小诗选择用长篇小说留住粉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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