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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上起,就有斥候骑兵出没于附近,不远不近地盯着他们。
到了上午十点多钟,贵族私军开始陆续出现,看旗号家徽可知,通常是一个伯爵或者子爵,带着自己部队,再纠集几个附庸小贵族的人马,七拼八凑,少者百十来人,多者四五百人。
人数这么少,是由于时间紧迫,贵族们来不及动员封地里的农民,只带了常备军,所以他们虽然敌意浓厚,却没敢轻率发起攻击。
假如常乐的人马看起来更弱一些,随行马车再多几辆,看起来油水更丰厚一点,估计他们早就出手了。
常乐也给部队进行了伪装,近卫军军服脱掉,换回褐色条纹战斗服,外面罩着灰突突的锁甲。
所有人一律压低带护鼻的头盔,遮住贱民特征最明显的部位,同时队伍里的兽人拴上绳子,假装是被捉来的奴隶。
对这样的部队,就算贵族们听说了昨晚“兽人袭击近卫军”
的事情,也很难将他们与之联系在一起,一旦没有了大义方面的考虑,剩下的就纯粹是利益得失盘算。
常乐希望井水不犯河水,先带队伍离开哈维兰平原再说。
然而,不想来的终于还是要来,临近中午时分,一支大约三百人的贵族私军,早早到常乐前方列阵拦路,盔明甲亮,杀气腾腾,还有两名军官并鞍而来,看来是准备进行战前谈判。
而对方敢于发动攻势,所依仗的不仅仅是兵力三倍于常乐,更在于他们队列前方的重骑兵,那骑兵之“重”
,看得常乐都目瞪口呆。
皇家近卫军的重骑兵是胸甲和锁甲的组合,全身甲胄合计五十公斤左右,作为没有修炼斗气的普通人,只要够强壮,也能自行上马下马,还可徒步作战。
而这位贵族麾下的重骑兵,竟然全身都是板式重甲,绝不少于二百公斤,活脱脱一个大铁罐,又如一尊移动堡垒。
这样的骑兵固然防御力超强,可是连上马都费劲,要几名扈从连推带架弄上去,一旦落马,既不能战,也不能逃,只能躺着等死。
同理,可怜的骏马驮着这样的大铁疙瘩,自己还要披上马甲,简直迈腿都费劲,冲个几百米就要瘫倒了。
如此沉重的全身甲,皇家近卫军的骑兵是不用的,常乐在学院里也只有负重行军考核时穿过,那次芬妮刚刚一迈步就“咣当”
摔倒,哭哭啼啼地怎样都爬不起来。
由于用料和做工考究,又涉及精巧的关节设计,这种全身甲造价非常昂贵,平时的维护费用,以及消耗的人力都堪称奢侈。
看来哈维兰平原之富庶名不虚传,让贵族能养得起这样的重骑。
但是看着对方二十名重骑兵缓缓前进,在步兵方阵前面单列一排,手中五米战枪直指天空,常乐就忍不住想笑。
对方指挥官貌似很有素养,安排战术有条有理,打算先派重骑冲阵,等敌军混乱时步兵出击,而且步兵方阵也很讲究,长矛手在前防备骑兵,剑手在后负责格斗,队尾还有一排长弓手。
常乐回头瞧了一眼,特意揉了揉眼睛,经过反复确认,自己的部队的确是轻骑兵,货真价实的轻骑兵!
居然用重骑兵来冲击轻骑兵?常乐实在忍不住,终于还是笑出了声。
敌军装备奢华,指挥官头脑僵化,看来士兵战斗力也未必强,自己这是遇上了一块大肥肉!
好吧,阔佬既然想战,常乐决定收下这份大礼,至少全身甲还能卖不少金币。
就此战个痛快!
战给四周的斥候游骑看,用一场酣畅胜利警告其余贵族:
“若不想倒大霉,就不要来招惹这支来历不明的队伍!”
想到这里,常乐向蓝月打个手势。
一身银甲的魅族少女提缰出列,两人并鞍而行,向敌军的两名指挥官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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