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近来几年都是灾年,地里头收成不好,村人们大多也都紧衣缩食的,平日里蒸点粗粮干粮都得添点什么野菜掺一下顶顶饿。
白面这种东西,那是一般人家过年时才狠心包几个饺子祭祖用的,平日里桌子上根本就不可能见着。
这简秀平一出手就是沉甸甸的一袋子白面。
阮明姿心情有点复杂。
她不能接受这一份沉甸甸的“好意”
。
阮明姿加快了脚程,回家把铁锅跟菜刀猪肉放下,怀里揣着那把带鞘小匕首,拎上刚才简秀平给的那个包袱,准备还给人家。
她临走前又去屋子里看了一眼阮明妍,见小女娃正撅着嘴睡得正香,这才悄悄的掩了门出去了。
凭着原主的记忆,阮明姿拎着包袱,顺着村头那条歪歪扭扭的小路,走了大概不到二里路,便到了简秀平家。
因着这位置有些偏,四下里倒也没旁的院子。
不过说实在的,简家院子比旁人家盖得要漂亮些,寻常庄户人家大多都是木篱笆,稍好一些的用黄泥掺了麦秸垒成土墙。
这简家却是砌了石头垒的围墙,几支花枝从墙头探出来,花枝映着青瓦,青瓦衬着石墙,平白添了几分雅致。
也怪不得简秀平这么受村里小姑娘待见。
谁不想嫁入这样的人家呢。
——显然,阮明姿是不想的。
她提着简秀平塞给她的那个小包袱,站在简家那刷了朱漆的木门门口,又斟酌了一下等会儿要用到的说辞,这才抬手敲了敲门。
很快有人便来开了门,是一个头上簪着银钗的年轻妇人,显然也是认识阮明姿的,见门外头站着的是阮明姿,愣了下,便回身朝院子里喊了一声:“娘,是阮家丫头。”
院子里门帘响了响,露出一张少年有些惊喜的脸来,随即他便掀开帘子,快步走了出来:“明姿,你来寻我可是有什么……”
他话还没说完,便注意到了阮明姿手里拎着的那个眼熟的包袱。
俊秀少年的脸上瞬间有些呆愕。
屋子里又传来一道平平的声音:“哦,是阮家的姑娘啊。
素馨,请人家进来喝杯茶吧。”
那簪着银钗的妇人便笑着招呼道:“明姿是吧?来,我婆母请你进去喝杯茶。”
阮明姿踟蹰了下,这会儿倒是不好将包袱直接给人就走了。
不过阮明姿向来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她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想了想,还是拎着那包袱进了院子。
不得不说这简家确实跟别处不大一样,旁人家院子里都是种点菜,养养鸡,这简家院子里却是种了几棵花树。
眼下正是花期,满庭花树开得错落有致,一起风,甚至还有片片花瓣飘落下来,颇为好看。
院子里甚至还摆放了一套石桌石凳,桌上摆着一套白瓷做的茶具,看着倒像是经常在院中小酌的模样。
阮明姿粗粗扫了一眼,便收回了视线,跟在妇人身后进了屋子。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