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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古为了喻今,
切莫重蹈覆辙。
执法首先应知法,
草菅人命可恶。
春官又正丞相蒙德恩,奉旨审讯张继庚一案,因乱施酷刑,偏听偏信,造成了冤狱。
他还自鸣得意,当即禀奏了东王。
杨秀清也不问青红皂白,一律逮捕,命蒙德恩取供。
蒙德恩受宠若惊,只休息了半日,马上击鼓升堂。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罪犯”
全都据理陈词,把蒙德恩问得张口结舌。
蒙德恩恼羞成怒,对这些人施用大刑,杠子、夹棍、铁烙、“披麻带孝”
、锣子、脑箍,都使用到了,还是没有招供的。
蒙德恩急得满头大汗,心想:可能这些刑具过了时,对嘴硬、骨头硬的人不起作用了。
他又挖空心思,想出一种新式刑具,即用猪鬃和细铁丝,扎在犯人的乳孔和尿道里。
必要时,可将铁丝烧红使用。
这种酷刑使用的结果,当真奏效——有些“犯人”
终于招供了。
可是,孙立光仍不招供。
他瞪着血红的眼睛,眼角淌着血水,嘴里喷着血沫,声嘶力竭地喊道:“冤枉,冤枉啊!
我与张继庚素不相识,只有在牢里才见过面,何时与他交上朋友,参预过‘变草降妖’之事?求大人明鉴哪!”
蒙德恩冷笑道:“不给你拿出真赃实据,谅你不会招供。
来人,带张继庚!”
时间不大,张继庚被拖上大堂。
只见他头发也脱落了大半,眼窝深陷,五官浮肿,满身满脸都是血迹。
他趴在地上,呼呼直喘。
蒙德恩把桌子一拍,喝问道:“张继庚!”
张继庚少气无力地回答:“罪犯在!”
蒙德恩一指孙立光,问道:“这个人你可认识?”
张继庚勉强抬起脑袋,睁开血肉模糊的眼睛,一看:在他面前好像有一具血迹斑斑的躯体,身子裸露着。
仔细看了半天,才辨认出来,原来是典狱官老孙头。
张继庚已从其他犯人的口中,了解到他的名字和出身。
因恨他曾经打过自己,这才把他咬了出来。
看到此处,产生了一丝报复的快意。
他往上叩头,说道:“罪犯认识他!”
“他是何人?”
“典狱官孙立光,是我的好朋友!”
“过去,与他对供!”
张继庚吃力地活动了一下身子,对孙立光说道:“老孙头,快招了吧!
咱们的事已败露,想不招也不行了,何必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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