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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就是那个黑道大会了,看样子我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
你,谭浩,吴岩,吕梁和猎鹰五个人带几个小弟跟我去参加那个大会。
我倒要看看那些入土三分的老头子们究竟想搞些什么花样!”
三日后。
我将自己的头发染成了紫色,穿着一套黑白相间的紧身衣,下身是一条肥大的牛仔裤,裤子上的腰带是用一小截一小截的铁片勾芡而成的,脚下穿着一双舒适的球鞋。
当我穿成这样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任雪笑骂道:“你就穿这样子去参加黑道大会?”
我看了看自己道:“没什么不妥吧?”
任雪今天穿的很正式,头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手里还拎着一个公文包。
白色的纹胸恰到好处地露出一半,更衬托她那傲人的身材。
几个男人穿着就相当简单了,统一的西装领带,我往他们跟前一站,就好像我是小弟,而他们都大哥似的。
“要么我去换套衣服?”
我试探着问道。
“老大,你就穿这身去吧…这不是挺帅的么?”
吴岩的眼神早已把他自己给出卖了。
“妈的,你们等等!”
我骂了一声,扭头进了房间。
这能怪我么?我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打扮过自己,都是按自己的习惯穿着的。
西装,领带,皮鞋。
除了我头发的颜色有些不搭配外,这身行头足够迷倒亿万少女了。
“天迟,你今天好帅哦”
任雪娇笑连连地看着我。
这丫头,摆明拿我寻开心呢。
任雪的手下开着四辆面包车,来到别墅前接我们。
临走前,我还看到猎鹰正擦着手里那柄雪亮的手枪。
“猎鹰,不要逼不得已千万用这东西!”
我提醒着他。
“天哥,你放心吧,我有分寸。”
一行人坐上面包车,向目的地开去——夕阳酒楼。
...
...
嗯?我轻轻的哼唧了一声,翻了个身,那软软的东西就贴在了我的背上,肌肤的触感很美好,我有一丝恍惚,跟着腰上传来轻轻的抓挠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的,我感受着一丝迤逦的迷炫,我做梦了!梦里有一个柔软的女孩正如同树藤一样缠绕在我身上,让我忍不住浑身发热,这种感觉很美妙,又有一点熟悉身体越来越热身体的反应也越来越大,我不想醒来,翻了个身趴在了床上,挤压的那份舒爽让我很是惬意光着的后背有一双柔荑般的小手正在慢慢游走,痒痒的,滑滑的※※※大街上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青春年少的回忆永远是最美的!新书张自立和陈皮的故事交集,另一个角度描述不一样的味道!这是我们的青春故事,走过的路一一道来,挨过打,吃过亏,受过伤,有过爱,这就是人生,有点无奈,有点心酸,更多的是回忆和温暖人生就像调味品,苦辣酸甜,什么味道全由自己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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