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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
甘卿想:“一惊一乍的,喻家准是祖坟让人扒了,出了个神经病。”
她低着头,步履匆匆地走了,像一团不起眼的影子。
泥塘后巷里的小路像迷宫,这个时间,除了露天烧烤一条街,其他地方都已经沉寂了下来,连夜风刮过,都凝滞了几分,年久失修的路灯亮不亮全看心情,有的还一闪一闪的。
人在里面走,脚步声稍重就会起回音。
怪瘆人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独自走夜路害怕,甘卿的拖鞋刻意在地上摩擦,还哼起了歌。
她走到最背光的地方时,一个人影从她经过的小路口冒出来——如果刘仲齐在,就会认出来,这人是敲诈他的三个男人中的一个,那个光头的。
光头恶狠狠地对着甘卿的背影盯了片刻,抬脚追了上去。
他是个彪形大汉,身高足有近一米九,走起路来,脚下却没有一点声音。
甘卿毫无察觉,顺着小巷拐了弯,静静的小路上,只有塑料拖鞋拖沓的脚步声,以及有些沙哑的女声:“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光头略微缩紧下巴,脚步越来越快,攥起拳头,手臂上暴起了狰狞的肌肉和青筋。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光头猛地冲过了路口,然而随即,他脚下又来了个急刹车——眼前是个死胡同,漆黑一片,除了一辆报废的共享单车,什么都没有。
人呢?
这时,那“踢踢踏踏”
的拖鞋声再一次响起,声音是从他后面传来的!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
光头猝然回头,看见那个多管闲事的“收银员”
从他身后的路口溜达了过去,她插着兜,脚也懒得抬,走得东倒西歪的,一眼也没往他这边看。
反正这附近也没人,光头干脆不再遮遮掩掩,吼了一声:“你站住!”
吼完,他迈开长腿,去追甘卿。
光头奔到路口,多说也就是五六步,一晃身就过去了,可是就这么眨眼的功夫,方才的女人再一次凭空消失了。
“就把自己先搞丢——”
那歌声的调子将跑未跑,回荡在小巷里,响得四面八方都是,光头的后脊梁骨蹿起一层冷汗:“你是哪一路混的,别装神弄鬼!”
他这一嗓子吼出来,歌声和脚步声同时消失,一时间,四周只剩下夜风的低吟,窸窸窣窣、鬼鬼祟祟的。
光头的心跳快起来,下意识地屈膝提肘,两手护住头,屏住呼吸,戒备地四下观望。
突然,一种难以形容的战栗感流过了他全身,紧接着,一道不自然的风直逼他太阳穴,光头悚然发现,自己无论是躲是挡都来不及,他太阳穴上一阵刺痛,脑子里“嗡”
一声,心想:“完了。”
可是预想中脑壳被打穿的血腥场面并没有发生,光头愣了好一会,才发现自己连油皮都没破,他茫然地伸手摸了一把,大好的头颅安稳的待在脖子上。
刚才仿佛只是风卷起了小沙石,正好崩到了他脸上。
光头没头苍蝇似的在小巷里找了一阵,连个脚印也没捡着,正在运气,这时,兜里的电话响了,他摸出来一看,声气凭空低了八度,几乎说得上温柔了:“喂,师娘……我啊?我在下午那个小杂巷里,刚才正好看见警察在……您说什么?”
他接完这通电话,顾不上再去找甘卿的麻烦,匆匆忙忙地跑了。
离开泥塘后巷,又过了两个十字路口,跑出了一脑门汗的光头闯进了一家麦当劳。
正在收拾桌子的店员被这凶神恶煞的大汉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瞪圆了眼睛。
光头没顾上找碴,目光逡巡一圈,往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走去——傍晚时碰瓷未成年的老太太和另外两个男的就坐在墙角,三个人点了一包小薯条,没有人吃,好像只是摆个造型,脚底下堆着鼓鼓囊囊的行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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