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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名奸细交给锦衣卫押管。
崇祯命诸大臣会审,不料到第二天辰刻,诸大臣会齐审讯,锦衣卫报称:七名奸细都逃走了。
众大臣相顾愕然,心中自然雪亮,皇上决心要杀袁崇焕。
锦衣卫是皇帝的御用警察,放走这七名“奸细”
,自然是出于皇帝的密旨。
猜想起来,那御史曹永祚本来想附和皇帝,安排了七名假奸细来诬陷袁崇焕,但不知如何,部署无法周密,预料众大臣会审一定会露出马脚。
崇祯就吩咐锦衣卫将七名奸细放了,更可能是悄悄杀了灭口。
对于这件事,负责监察查核军务的御史兵科给事中钱家修向皇帝指出了严重责疑。
崇祯难以辩驳,只得敷衍他说,待将袁崇焕审问明白后,便即派去边疆办事立功,还准备升他的官。
崇祯这个答覆,其实已等于承认袁崇焕无罪。
[1]
兵部职方司主管军令、军政,对军务内情知道得最清楚。
职方司郎中(司长)余大成极力为袁崇焕辩白,与兵部尚书梁廷栋几乎日日为此事争执。
当时朝廷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有两条,一是“叛逆”
,二是“擅主和议”
。
所谓叛逆,惟一的证据是擅杀毛文龙,去敌所忌。
袁崇焕擅杀毛文龙,手续上未必完全正确,可是毛死之后,崇祯明令公布毛文龙的罪状,又公开嘉奖袁崇焕杀得对,杀得好,就算当真杀错,责任也是在皇帝了,已不能作为袁崇焕的罪名。
[2]
嘉靖年间,曾有过一个类似的有名例子:在徐阶的主持下,终于扳倒了大奸臣严嵩、严世蕃父子。
他父子入狱后,严世蕃十分工于心计,在狱中设法放出空气,说别的事情我都不怕,但如说我害死沈炼、杨继盛,我父子就难逃一死。
三法司听到了,果然中计,便以此定为他的主要罪名。
徐阶看了审案的定稿之后,说道:“这道奏章一上去,严公子就无罪释放了。”
三法司忙问原因。
徐阶解释理由:杀沈杨二人,是嘉靖皇帝下的特旨,你们说沈杨二人杀错了,那就是指责皇上的不是。
皇上怎肯认错?结果当然释放严世蕃,以证明皇帝永远正确。
三法司这才恍然大悟,于是胡乱加了一个“私通倭寇”
的罪名,就此杀了严世蕃。
但崇祯对于这样性质相同的简单推论,竟完全不顾。
至于“擅主和议”
,也不过是进行和平试探而已,并非“擅缔和约”
。
袁崇焕提出缔和建议而给朝廷否决,崇祯如果认为他“擅主和议”
是过失,当时就应加以惩处,但反而加他太子太保的官衔,自二品官升为从一品,又赐给他蟒袍、玉带和银币。
又升又赏,“擅主和议”
这件事当然就不算罪行了。
这时关外的将吏士民不断到总督孙承宗的衙门去号哭,为袁崇焕呼冤,愿以身代。
孙承宗深信袁崇焕是无罪的,极力安抚祖大寿,劝他立功,同时上书崇祯,盼望以祖大寿之功来赎袁崇焕之“过”
。
崇祯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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