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y医院地处京郊,依傍着秋山,占地面积极大。
住院部被建在山脚下,几栋病房楼分布得很是规整,又分割出了大大小小大约七八个花园,园中花草丛生、树木掩然,此时虽在寒冬,植物却大都常青,仍是生机盎然。
初初每天早晨因为例行抽血而醒来时,病房内总还有些昏暗,她略略回神,便能听见此起彼伏的鸟鸣声,而在护士拉开窗帘后,清新的草木香气随着微风吹入,空气令人心旷神怡,如置野外树林。
这样的日子犹如放假,让习惯了忙碌生活的初初不免生出几分“山中无历日”
的感觉。
实在太爽。
几天后,她逐渐恢复,虽然还有些咳嗽,但已然没有最开始的撕心裂肺。
john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前几天听到你咳嗽的声音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现在总算好些了。”
初初喝了口水,又看了看窗外,说:“今天天气挺好的,我想出去看看。”
她身体虚,平日里喝碗粥都浑身冒汗,故而从未出去走动。
john考虑了足足半分钟,纠结地说:“出去恐怕不行,这几天我侦查了一下,vip这边的花园人是挺少的,但就怕万一,保险起见还是不要去了。
我推你到楼梯间旁边的休息室去行吗?那里有个很大很大的阳台,能看到花园来着,这样也比较安全。”
他为了强调很大,用手比划了一个范围。
初初想了想,觉得他难得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便也没再坚持:“可以。”
虽然没有伤到腿脚,但考虑到长时间的站立会引起疲劳,john推了个轮椅出来:“你坐着,想走动随时起来走着——话说,要带个墨镜吗?”
初初抚额:“这层楼除了我就只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我不想吓到老人家。”
john一脸恍然大悟:“有理,万一她觉得你是个盲人就不好了。”
初初:“……”
她带了本钱老先生的散文集,坐在阳台上,就着早晨并不强烈的日光读书,旁边的john一边用手机刷微博一边道:“……你造么,我特想照个你看书的照片帮你发微博,让大家看看你是个多么爱装逼的人,可惜你这个病号服信息量太大了!”
初初将开衫毛衣裹了裹,感觉有点无辜:“我不看手机是因为手机屏幕在阳光下太不清晰了,我怕近视。
毕竟我不是你,已经近视八百度,多看几眼说不定能得个远视综合一下。”
john噎了片刻,最后举起手机对着初初拍了张照,一脸得瑟地道:“我劝你不要惹我,因为我这个人很冲动,一言不合就喜欢给顾泽发微信。”
初初拿过旁边的杯子喝了水,微笑着说:“我一言不合就喜欢打人,你可以试试。”
john笑容敛了敛,旋即收起手机,双手撑在阳台护栏的扶手上,感叹:“这医院景致真好,空气也真是清新,人生这么美好,就是应该多读书多看报。”
初初唇角勾起,低下头继续看书。
这几天,她明显感觉到john的话比以前更多,且大都是在开玩笑,一整天除了照顾她,泰半时间都在用生命在活跃气氛。
不是不感动。
好几次都想跟他说,其实自己也并没有因为顾泽的事情特别生气或者伤心,但考虑到说出来估计他不但不会相信,大抵还要一脸同情地安慰她,再次同她重申谈恋爱就跟玄奘取经是一个道理,虽不一定要经历八十一难,但遇到几个妖艳贱货还是有很大可能的,所以万万不能灰心之类,故而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只是考虑到john如此讲义气,初初还是寻思着等自己出院了,无论如何都要狠狠给他涨一涨工资。
毕竟他曾经亲口说自己平生最大追求就是金钱与帅哥。
初初想,有了金钱,帅哥大概也不远矣。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