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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当然是有难度的,john时常感叹:“如果成功了,你回头可以写本书,叫做《论一个村花成长为女神的血泪史》”
初初道:“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闭嘴,你看,如果我说话,很快就会暴露我是个土鳖的事实,但是如果我闭嘴,光看照片,我也是有那么一丝丝女神气息的,可见大多数女神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是女神,只是她们长的好看些,话少些,高冷了一些。
如果现实中跟他们交往,说不定她们会是比郑琳琳更都比的存在。
你觉得呢?”
john:“……”
相比于初初,顾泽看起来就轻松很多,他虽然名义上也是来工作的,但泰半时间都在休息:来之后的前两天拍了几组照片,后几天便一直处于四处旅游的状态。
mark有时候忍不住问:“你是来度假的吗?”
顾泽摇头。
“可你表现的根本不像是来工作的啊,林姐每次问我我都胆战心惊!”
顾泽拍拍他的肩膀:“我是来陪女朋友的。”
mark:让我死了算了。
=_=
在两个助理每天深感自己生不如死、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这两只已经游遍雾都,并且乘火车跑了不少不列颠的著名城市,比如初初一直向往的牛剑,再比如顾泽偏爱的北部的苏格兰。
她们到苏格兰最大的城市爱丁堡的时候,雾都的时装周已经结束,那天,初初没有理会john给她定下的行程,十分任性地连夜定了机票,拉着顾泽飞到了这座历史悠久、依山傍海的城市。
“我会给你带个羊毛围巾的。”
初初给john发邮件:“到时候你可以选颜色。”
*
爱丁堡很是安静。
虽然人多,却完全没有雾都的喧嚣,街道上人来人往,却仿佛能听到风的声音。
城市的一端矗立着依山而建的古城堡,另一端则是有海鸟飞翔的一片碧蓝。
不列颠的城市都不大,一两天便能走完,初初对已然景点毫无兴趣,于是找了个新的娱乐方式:每天午后,在一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喂鸽子。
广场两侧有长椅,她与顾泽坐在椅子上。
顾泽看书,她就拿着面包屑喂鸽子。
这里的鸽子不怕人,总昂着头在广场上悠闲散步,偶尔有不懂事的孩童跑去吓它们,结果总是会收到“愚蠢的人类”
如此的眼神。
即便一句话都不说,初初也觉得很满足。
抛弃一切凡俗的冗杂,她终于体会到了古人所说的岁月静好。
临走的三天前,初初中午吃得有些多,为了消食,下午只好跟顾泽多走了几步,到达广场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以往成群的鸽子也没剩几只,她颇有些意兴阑珊:“可惜了我的面包。”
“susan会很欣慰。”
顾泽莞尔。
他说的是他们居住的小旅馆的主人,为人和善友好,每次见到初初都会说她实在太瘦,故而早晨段早餐的时候,总会多给初初一片面包。
不过她不曾想到的是,面包都被初初藏起来喂了鸽子。
初初看着洒着夕阳光辉的教堂,挽着顾泽的胳膊道:“那我们去书店坐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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