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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李承瑛六岁时打破了李承璋最喜欢的碗,把还不会走路说话的她抱在旁边,让李承璋误以为是她打破了,埋怨了她许多时日。
十岁时扯了贵女簪花,不忘把簪花塞在她手里。
十二岁时剪了教他骑马的师父的马尾巴,说是要给她制琴。
十五岁不想写太傅布置下的功课,骗太傅说文章被她撕了。
总之这么多年,她没少替他背锅,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在华京贵族圈里的名声不好,完全是拜李承瑛所赐,毕竟他一闯祸便拉她来挡枪。
多年背锅的默契让程彦见到李承瑛无事献殷勤,便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想什么呢?”
李承瑛敲了一下程彦额头,道:“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
程彦揉着额头,腹诽着:还真是。
脸上的油彩涂太久,有些痒,李承瑛挠了挠脸,漫不经心问程彦:“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程彦的白眼险些翻上天。
早在她得知这个时代没有红薯时,便重金找红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承瑛居然还不知道她找的东西是什么。
程彦没有好气道:“番薯。”
红薯最开始从南美洲传到菲律宾,又被菲律宾带过来,因为是番外的东西,所以又叫番薯。
她怕这个时代的人只知道番薯而不知道红薯,便用了番薯做悬赏。
李承瑛道:“哦,就是番薯。”
“我见你对那东西上心得很,便找了多识广的老黄门,老黄门说,他一个小徒弟见过这个东西。”
程彦怀疑道:“哪个小徒弟?哪里的人?”
不是她不信任李承瑛,而是李承瑛这么多年就没做过靠谱的事情。
李承瑛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程彦,道:“我还能骗你不成?你瞧瞧,是不是你要找的劳什子番薯。”
程彦接过纸,纸上有着淡淡檀香,显然不是李承瑛这种纨绔子弟用来糊弄她的纸,打开一瞧,上面画的赫然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番薯。
这个时代的画风更为写意,画画之人许是怕她看不懂,将番薯画得极为写实,与后世的红薯没甚么两样。
程彦仿佛看到烤好的红薯在自己面前冒香气。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狠狠鄙视了自己的吃货本性。
红薯不受土壤不受天气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丰收,这样一来,又能救活许多人。
她该高兴这个才是。
程彦连忙问道:“这是谁画的?他现在人在哪?”
李承瑛道:“人在三清殿,叫什么觉非。
你到了三清殿,只管找觉非就是”
天家姓李,便追认了老子为祖先,宫里有敬奉老子的道场,名唤三清殿。
“绝非?”
这名字可真奇葩,绝非什么?绝非如此?
程彦心里腹诽着,点头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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